查看原文
其他

翠屏女干部讲堂开课啦~

2017-05-19 宜宾发布

开班啦!

开班啦!

  2017年第一期

“翠屏女干部讲堂”

今天开班啦!

第一期的学习

翠屏区妇联邀请了

区法院刑庭法官肖必春专题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的理解与运用

肖必春法官分别从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进程和具体架构,对家庭暴力的定义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既有思维方式,又有操作技巧,让女干部们对新时期隐形的“冷暴力”言语暴力等了解地更加透彻,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为开展反家暴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启示。

虽然我国早已解放多年,妇女的地位也大有提升。但是,仍然有许多妇女生活的很悲惨,她们常常遭到来自丈夫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情形有哪些呢?遭受家暴的妇女又该如何应对呢?

一、家庭暴力情形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以其他手段,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是种违法行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与时间上的持续性,并不是打一次架就构成家庭暴力。即明知采用上述手段会对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造成伤害而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如果一次性实施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具有时间上的持续性,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造成伤害,就会构成家庭暴力,严重者会构成刑法所规定犯罪行为。

采用其他手段,比如,故意损毁其他家庭成员的私人贵重物品逼其就范,致受害人的精神或身体受到伤害,这种情形也有可能会构成家庭暴力。

如果是持久性的、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毫无疑问会构成家庭暴力。

对于冷战、漠视不关心等行为,一般很难认定为家庭暴力,只表明家庭成员间的感情淡漠。“哈尔滨家庭暴力”中所说的行为,很难构成家庭暴力。原因:一、没有婚姻法规定的“暴力行为”;二、是否造成精神或身体上的伤害很难认定。

但虐待行为,则另当别论。如对家庭成员故意不给饭吃、有病不医等,致家庭成员身体、精神造成伤害,则会构成家庭暴力,严重者会构成虐待罪。

二、家庭暴力应对策略

1、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防止以暴制暴。受害者一方在遭受到家庭成员的侵害后,可通过报警、诉诸妇联等手段解决,不采用以暴制暴的手段,否则会触犯刑法。

2、如果遭受到家庭暴力,及时留存相关证据。有明显伤害的,可通过伤害鉴定、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如有上述证据,可为离婚作好证据准备。

3、如果持续遭受到家庭暴力,建议暂时分开,避免再次受到伤害。

4、如果持续遭受到家庭暴力,不建议采用忍让的态度。不要因为怕丢人、家丑不可外扬,而不积极维权。这样只能让施暴者一方更加肆无忌惮。

5、离婚。对于持续性的家庭暴力,夫妻关系中的受害者一方可选择离婚,以彻底解脱。



内容来源丨综合翠屏区妇联

图文编辑丨牟  曦 (微信ID:lgrjdywm)

执行主编丨王晓翔(微信ID:ybfbwxx)


推荐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