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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成年孤儿也有帮扶!就业、住房、就读都有帮扶金啦!

2018-03-04 宜宾发布

成年丧亲,其实是极普遍的现象,那种失去归属的感觉,需要受重视、受疼惜,却往往被社会避而不谈,更被我们自己刻意视而不见。然而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对于成年孤儿来说,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经济帮助,更多的是强大的精神鼓励。


帮扶对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高校和全日制研究生的成年孤儿。


帮扶标准如下:


按成年孤儿就读学校收费标准,对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进行补助。在学校已享受学费、住宿费减免的,减免部分不再给予补助。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就读的,女性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帮扶金500元,男性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帮扶金450元。


在其他直辖市中心城区、省会城市就读的,女性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帮扶金400元,男性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帮扶金350元。


在地级市及以下地区就读的,女性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帮扶金350元,男性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帮扶金300元。


成年孤儿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在生活帮扶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1就业住房帮扶金分别5000元


就业帮扶对象为本制度实施之日起退出孤儿保障体系的成年孤儿。帮扶标准为一次性补助就业帮扶金5000元。


住房帮扶对象为本制度实施之日起退出孤儿保障体系的成年孤儿。帮扶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住房帮扶金5000元。


2帮扶申请流程


帮扶起始时间为新生入学注册当月,截止时间为毕业次月。


每年提供一次申请材料。当事人首次申请,填写《宜宾市成年孤儿专项帮扶审批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学生证明、学费及住宿费收费票据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或所属供养机构对公账号;当事人再次申请,只提供在校学生证明、学费及住宿费收费票据复印件。


散居成年孤儿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县(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成年孤儿向所属福利机构提交申请资料,经福利机构签署意见后向所属县(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市级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成年孤儿向所属福利机构提交申请资料,经福利机构签署意见后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


文章来源丨宜宾晚报

图文编辑丨牟 曦(微信ID:lgrjdywm)

执行主编丨王晓翔(微信ID:ybfbw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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