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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高铁新区中心区域地块建设项目产业招商公告,转给感兴趣的TA!

宜宾发布 2019-04-18


高铁新城 投资兴业


长宁县高铁新区中心区域地块建设

项目产业招商公告


为加快推进高铁新区建设,不断优化丰富商业内涵和业态,长宁县人民政府拟对长宁县高铁新区中心区域地块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招商,整体打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宁县高铁新区中心区域地块建设项目


二、资金来源

投资人自筹


三、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长宁县高铁新区中心区域

建设内容:项目定位为集文化旅游、商业、酒店、商务办公、高端雅居等于一体的城市中心建筑群。

具体商业业态要求:GTQ06-06-13地块建成床位数不少200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可承接300人以上会议规模、四星级及以上标准的竹文化主题酒店,该地块不再享受酒店招商政策;GTQ06-04-04、GTQ06-04-07、GTQ06-06-04、GTQ06-06-07四处中轴商业用地与中间绿地共同组成开放式景观商业街区,具体商业业态为竹食品、竹商品、竹创意特色街区和特色品牌购物、娱乐休闲餐饮街区等,其中竹类特色产业业态配比不低于30%;竹文化主题酒店必须于取得用地后首先开工建设并投入运营。

建设规模: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02亩。(相关指标表见附件1)

长宁高铁中心区域规划设计图

(地块示意图)

建设期限: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


四、招商人

长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招商方式

本项目实行带规划和产业招商方案整体招商,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

项目投资人确定方式:  投资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第十一项的要求向招商人提供所需材料(其中,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建筑风格须以欧式风格为主,重点突出产业布局);招商人根据符合性审查标准(见附件3)及投资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审;招商人组织已通过综合评审的投资申请人对该项目地块(共八宗地)进行打捆综合竞价(见附件4),价高者通过最终评审;招商人向通过最终评审的投资申请人出具《土地竞买资格确认函》;通过最终评审的投资申请人凭《土地竞买资格确认函》方能参加竞买项目区地块;成功竞买项目区全部地块的投资申请人,为项目投资人。未按时报名参加评审和缴纳参选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投资申请人,不能参加竞拍项目区地块。


六、对投资人的要求

(一)投资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二)本项目招商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申请。


七、保证金

(一)招商参选保证金:

投资申请人缴纳方式一:现金10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申请人缴纳方式二:现金5000万元人民币和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保函;

参选保证金(现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到长宁县财政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宁县支行

账户名:长宁县财政局

账号:22481801040004128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17:00分。 


(二)土地竞买保证金:投资申请人缴纳参选保证金的同时,还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和要求详见土地拍卖公告。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中含参选保证金现金。缴纳前述两种保证金后,投资申请人方可申请参加招商报名。


(三)未通过综合评审的投资申请人,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在综合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通过最终评审的投资申请人,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在最终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通过最终评审的投资申请人,未参加该项目地块所有八宗土地竞拍的,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通过最终评审并成功竞拍到该项目所有八宗土地的投资申请人,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依法按程序转为土地出让金。


八、投资方式

项目投资人须在长宁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工商、税务关系均应在项目所在地。投资人应当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投资人保证成立的项目公司必须承继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九、项目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区域内的住宅、公寓、车库等可由项目投资人以项目公司名义依法对外销售。项目投资人在区域内的商业商务类资产建成后,自持比例不低于项目商业商务总建筑面积的40%。自持商业由投资人以项目公司名义整体经营、不得分割出售,自持时间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不低于5年。自持时间届满,投资人方有权以项目公司名义将自持部分商业商务资产根据业态经营要求整体转让。


十、土地出让

(一)项目用地分宗地出让,通过最终评审的投资申请人,必须参与项目区全部地块拍卖并举牌应价,通过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最终评审的投资申请人参加土地拍卖,但不举牌应价的,其已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通过最终评审的投资申请人竞拍土地成功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应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十一、提供材料须知

(一)时间

2018年10月18日17:00分前,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长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海大道竹海丽景四楼)

(导航即可到达)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831-7870345、13909094332

(四)所需材料

1.投资申请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

2.投资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关于投资的决议(见附件6);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投资申请人按招商公告所列要求提供承诺书(见附件7);

7.参选保证金缴纳及土地竞买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8.投资申请人按照项目投资要求编制的投资计划;

9.概念性规划方案(按照最新区域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规划设计条件编制概念性规划及以上深度的规划设计方案,建筑风格须以欧式风格为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区域规划建设指标,编制整体规划方案。详细阐述规划定位、产业布局、建筑形态、建筑效果、交通组织、绿色建筑等内容。)

10.产业布局及招商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产业布局,招商及运营策略方案,招商计划,招商及运营效果预测等内容。)

备注:

1.报名材料原件备验。

2.文件整理成册,一式10份,正本1份,副本9份,正本与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用A4纸单面打印

 

附件:1.长宁县高铁新区中心区域地块建设项目地块指标表

2.长宁县高铁新区中心区域地块示意图

3.符合性审查标准

4.打捆综合竞价方式

5.投资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6.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关于投资的决议

7.承诺书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完整公告和相关附件哦!


文章来源丨长宁发布

图文编辑丨莎妹儿(微信ID:dearshasha)

执行主编丨王晓翔(微信ID:ybfbw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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