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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人注意!今天起,3项交管改革措施试点实施! 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

宜宾发布 2021-03-22


2020年1月,公安部推出6项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3项试点的新措施,以及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全面推行的改革措施。3月1日起,3项试点的新措施将如期实施。


据了解,这3项措施将都在四川试点。其中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将在成都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和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将在四川全省范围内试点。



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


实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


办理车辆登记、检验业务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对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同时,鼓励相关行业部门在保险理赔、车辆租赁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便利群众企业办事。




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16个城市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在试点基础上,将加快全国推广应用。



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可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



根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以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


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


3月1日起,在重庆、四川、广东深圳等地试点网上学习考试学法减分,并将根据试点情况,视情开通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等方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及时总结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一、学法减分的规则是什么?


 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 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

◆ 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


二、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三、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一是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 二是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 三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 四是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 五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 六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 七是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四、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没有问答三中所述情形。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五、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不是。“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读。


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进一步保证公开透明。


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结果。


其中,事故处理进度包括案件受理、扣留扣押、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损害赔偿调解等内容;事故处理结果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证明、复核结论等内容。此外,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提出申请的,也可以上网查询。


3月1日起,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先行试点,2020年底前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另外,前期已经试点的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改革措施将于3月底前在全国全面实施,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便利实惠。


为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启动实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制定配套制度规范,升级信息系统,组织业务培训,部署各地做好实施准备。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办督导,开展评估问效,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惠民利企成效。





内容来源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图文编辑丨王冬庆

责任编辑丨杨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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