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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7部门联手!十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5月2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和毕业生人数增加“三碰头”影响,大学生就业面临市场需求萎缩与人才供给增加的“双重压力”,困难前所未有。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的主要政策:
挖掘国有企业招聘潜力
省属、地方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鼓励支持中央在川企业扩大对我省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规模。
发挥中小企业吸纳作用对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0年,招募“三支一扶”计划1500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3000人;招录农村“特岗计划”教师2300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4500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内容来源丨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