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清单来了!宜宾市贯彻落实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一网通办”各项措施落地落实,11月23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一网通办”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系统、本行业“一网通办”工作,要明确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科室),落实专人负责推动工作落实。
各县(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一网通办”工作的会商调度和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运营保障。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一网通办”工作保障,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一网通办”创新改革试点。
要强化“一网通办”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操作技能大赛,打造一支精简、专业、高效的运营保障队伍。
要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分级做好系统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
三、加强考评督促。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要持续完善“一网通办”工作考评体系,加强日常考核,实时监测、督导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运用“两书一函”制度,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本地、本系统、本行业“一网通办”工作考核。
四、加强宣传推广。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多方式引导企业群众“网上办、掌上办、一件事一次办”,及时梳理总结本地、本系统、本行业富有特色的典型案例,多渠道报道“一网通办”经验做法,积极推广改革成效。
贯彻落实
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
重点任务清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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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
重点任务清单(2022年)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一、全面提升“一网通办”业务支撑能力 | |||
1 | 配合省上完成我省基本目录修订,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管理;建设政务服务法律法规库,实现事项引用法律法规的同步变更;发布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情形项参考清单,基本完成情形化梳理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市司法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2 | 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全覆盖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二、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技术支撑能力 | |||
3 | 各行业部门能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的,不再单独建设相关业务系统;确需单独建设业务系统的,原则上应由省级统筹,并把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业务协同作为项目立项和验收的必要条件。各地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应当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综合窗口协同、数据共享、自助服务等工作创新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4 | 提升“天府通办”同质同源多端发布管理能力,实现相关服务应用在电脑端、移动端、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多渠道同源发布、统一管理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5 | 强化12345热线平台数智化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以及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热线的协调联动机制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三、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数据支撑能力 | |||
6 | 以应用为牵引,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 | 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7 | 梳理形成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 | 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8 | 配合省直相关部门编制发布新版共享责任清单,基本实现教育医疗、住房保障、文旅交通等重点行业数据共享 | 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四、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要素电子化支撑能力 | |||
9 | 配合出台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0 | 积极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网上申报、收件受理、办结制证行政审批全流程的广泛应用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五、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服务创新能力 | |||
11 | 大力推进智能化审批“秒批秒办”“一证一照办”“零材料办”,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实现50个以上事项“秒批秒办”,50个以上事项“一证一照办”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2 | 实现80个重点“一件事”、20个样板“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3 | 聚焦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高频事项,打破事项属地化管理限制,推动全省范围内实现必须线下办理的事项可到实际居住地“就近办理、一地办结”。实现20个以上事项“省内通办”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4 | 推动区域性特色事项“跨省通办”,实现“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可办、第一批电子证照互认共享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5 | 优化“助企纾困”专区,从企业生命周期、行业领域等多维度,形成政策标签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六、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重点示范工程 | |||
16 | 配合省级部门升级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实现中介服务网上选取、网上签约、网上评价、网上监管,出台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发布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7 | 配合完成省市两级线上申请专区对接,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商品房分户”“二手房过户”“夫妻财产约定过户”3个高频事项网上申请办理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8 | 实施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提升工程。聚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办理证照流程,优化准入环境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9 | 配合省级部门完成建立行政许可事项与监管事项对应联通机制,依照“应录尽录”的原则,推动市县两级具有行政处罚、检查、强制等主动行使事项的职能部门加大监管行为数据汇聚力度 | 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市委编办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贯彻落实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
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一、全面提升“一网通办”业务支撑能力 | |||
1 | 配合省级部门全面完成事项情形化改造,推出智能化办事指南服务;基本实现相关自建业务系统运行的政务服务事项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统一管理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2 |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制定转外环节办理规范指南,优化转外服务,实现现场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转外环节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的规范化管理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3 | 根据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完成10个高频便民事项接入四川政务服务网及“天府通办”宜宾分站点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4 | 分类推动主动行使行政权力类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权、简易程序等要素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5 | 推动“好差评”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差评”问题分析和日常监测反馈机制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二、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技术支撑能力 | |||
6 | 基本建成集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导办、智能告知、智能预警、智能回访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客服体系并投入使用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三、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数据支撑能力 | |||
7 | 配合省级部门完成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完成健全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健全数据返回机制。实现数据向部门和地方回流 | 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四、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要素电子化支撑能力 | |||
8 | 推动实现政府侧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全面加盖电子印章,探索为企业免费提供电子印章服务和新办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市市场监管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9 | 配合省级部门完成电子合同在劳务服务和中介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并按照要求完成“电子证明超市”配置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市司法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五、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服务创新能力 | |||
10 | 大力推进智能化审批“秒批秒办”“一证一照办”“零材料办”,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实现100个以上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以上事项“一证一照办”,50个以上事项“零材料办”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1 | 推动便民事项“就近办”,实现50个以上事项“省内通办”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2 | 推动高频事项“掌上办”。发布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等100个以上事项“掌上办”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六、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重点示范工程 | |||
13 | 实现全省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协同,推动县(市、区)“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平台的部署应用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宜宾市税务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4 |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实现“一照通”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5 | 实施“互联网+监管”提升工程。配合省级部门完成监管共享清单梳理发布,推动重点部门监管数据归集和共享 |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注:根据国家和全省“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该任务清单将适时进行调整。
贯彻落实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
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一、全面提升“一网通办”业务支撑能力 | |||
1 | 探索构建政务服务知识图谱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2 | 及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3 | 持续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机关内部相关办公系统对接,基本实现内部审批流程的全程电子化运转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4 | 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明确服务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完善评价和监管机制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5 | 推动运行在线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升级完善相关业务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扣分、网上听证、网上举证、网上缴纳罚款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二、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技术支撑能力 | |||
6 | 持续推动本行业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逐步实现全省政务服务数据双向共享、业务协同联动、过程实时监管、结果全量汇聚,有效解决“二次录入”问题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7 | 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基本与“天府通办”完成整合,升级用户专属空间,实现“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推进“适老化”改造,打造“天府通办”超级移动端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8 | 配合省上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前申报辅导体系,提供远程视频、智能导办、动画图文等辅导方式,支持多语种智能咨询服务,实现常规问题“秒回”和高频诉求问题场景化服务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三、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数据支撑能力 | |||
9 | 依托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实现有效流通、高效配置和安全共享 | 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0 | 配合省上建成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电子证照库和政务服务主题库,夯实核心数据基础底座 | 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1 | 推动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 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四、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要素电子化支撑能力 | |||
12 | 完成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电子印章调用功能改造,基本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互通互认,持续推动法人和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免费发放,基本实现各类主体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社会侧应用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3 | 推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实现审批全过程数据和材料电子化归档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五、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服务创新能力 | |||
14 | 推动实现所有简单事项“秒批秒办”“零材料办”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5 | 推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多级联审”,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中重要阶段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6 | 基本实现高频事项“省内通办”,鼓励各地探索建设智慧化政务服务小屋,依托邮政、银行营业网点等设立基层帮办代办点,提供自助终端办理、快递上门收件、代为核验和办事结果送达等服务,逐步形成“15分钟政务服务圈” | 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
17 | 针对毗邻地区跨区域办事需求,梳理一批必须线下办理的高频事项纳入第四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并推动落地,更多高频电子证照在川渝两地互认共享,持续推动全国、西南区域、泛珠三角区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可办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18 | 配合省上建设全省惠企政策服务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I)等技术,推动惠企政策主动推送,实现惠企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公开、网上评价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六、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重点示范工程 | |||
19 | 配合省级相关部门推进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和材料库,以及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深度对接和数据共享;探索“网上超市”在电子担保、招标代理、小额工程施工比选等领域的应用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20 | 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能力,力争业务总量70%的高频事项可以在网上申请办理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21 | 强化精准监管和惠企服务,实现“一企一画像”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22 |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与监管事项清单的衔接,实现事前审批到事后监管的闭环管理;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核查处置机制 |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
注:根据国家和全省“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该任务清单将适时进行调整。
来源丨宜宾发布
编辑丨罗艳菊
编审丨卢欣然
监制丨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