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大福利!福建女神们!明天放假半天!还有这些福利可以领…
明天是妇女节
各位女神
你们知道自己有半天假可以休吗?
妇女放假半天的规定,出自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因此妇女节放假属于“法定的半天节假日”。
有爱的公司
这一天会给女同胞
准备一些暖心的礼物
甜苏到心里了
毛巾、卷纸、洗衣液、牙膏
感觉半年都不用再买新的了
感叹:妇女节礼物就该这样吗?
送花的公司真是好浪漫的~
节日气氛一下子浓厚了起来!
还有公司送猪蹄
what?
送钱最贴心的这个道理
也有领导领悟到了
@叼着菊花的猫宁:下午单位发了现金五百大洋和一支玫瑰,钱领到手里我美在心里,开心得瑟得瑟先~
播报君特别献上一组
让恋爱的酸臭味来得更猛烈些吧!
不要问播报君收到什么礼物
本编只关心职场女性到底有哪些权益?
一起来看看吧!
公平就业 同工同酬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就业促进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
多地产假延长 最多可休一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各地修订后的条例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普遍达到138天至158天,并有男方陪护假或叫护理假,一般为15天至30天。
3
“特殊时期” 照顾多
目前,至少19个省份实施了“痛经假”,允许女职工在特殊时期休息1天或2天,但各地规定并不一致,有的规定只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即可,有的则限定了工种,只允许“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从事长久站立、行走劳动”等工种的女职工休“痛经假”。
4
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由此,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5
专属休息室很贴心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对于商场、超市等需要长期站立工作的促销员、售货员等岗位的女职工,单位要在其工作场所设立工间休息座位。
6
“补贴”每月多一份
目前,许多省、市地区都明确了女职工每月可领取一定卫生用品补助费。近年来,随着物价上涨,这笔“补贴”也水涨船高。
7
“人生大事”不折腾
面对结婚、生子等“人生大事”不用再烦神了。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第27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
8
“三期”内备受保护
“三期”指女职工的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我国有多项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在“三期”内权益不受侵害。
①岗位、工资有保障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②夜班、加班尽量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7个月内的,可以安排,但建议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安排。另外,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③劳务派遣用工不得退回
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处于“三期”内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因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三期女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④劳动强度可减轻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9
更年期关怀不能少
除了孕期、产期、哺乳期之外,《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把更年期保健纳入其中。它要求用人单位要宣传更年期生理卫生知识,使进入更年期的女职工得到社会广泛的关怀。
为了保证更年期女职工身心健康,《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还要求用人单位对她们每1至2年进行一次妇科疾病的查治。同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的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为更年期综合症的,经治疗效果仍不显著,且不适应原工作的,应暂时安排适宜的工作。
10
繁重体力劳动可拒绝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有权拒绝从事矿山井下作业等繁重体力劳动: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也有权拒绝从事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等。
众所周知,
3月8日妇女节,
是为了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
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
一起来看看近年来福建的妇女有什么变化?
有哪些专属权益!
1、
妇女健康状况迈上新台阶
至2015年,全省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78.64岁。
全省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19.84/10万下降到14.63/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0年的7.56‰和9.68‰降低到4.64‰和5.74‰。
率先在全国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市和农村全覆盖。
2、
妇女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女性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2015年达93.8%,比2010年提高12.75个百分点;
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比例保持在90%的高位,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
妇女保护法制化进程不断推进
坚持省人大常委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并对省政府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审议意见开展满意度测评。
省政府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推动性别平等理念纳入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立法。
省政协开展反家庭暴力专项调研。
省法院探索家事专业化审判机制,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全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的省份。
目前全省已有37个法院整合婚姻家庭案件专门合议庭,设立了家事审判庭或家事法庭。
全省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65个,建立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200个。
2011—2016年,共有6.45万人次妇女获得法律援助,妇女儿童享有法律援助更加便捷。各部门形成合力,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4、
妇女在政治经济领域参与发展的积极性更加高涨
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34.1%,十二届全国人大福建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5.4%,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9.03%,比上届提高2个百分点。十二届省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4.9%,比上届提高1.4个百分点。
2015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继续“巩固两个一百”,保持100%的村委会班子中都有女性成员和100%的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班子。
五年来,我省女性公务员考录数量占比逐年递增。
“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25.58万人,女性就业占就业人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2014年、2015年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专业技师中女性均占50.8%,持续超过男性。
5、
妇女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明显提升
妇女参加生育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不断增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从2010年的每人每月166元上升到2015年的每人每月381元。
2016年起,将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由家庭年人均收入2300元提高到2650元,省级财政年人均分档补助标准由1720元提高到2070元。
2016年11月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农村留守儿童、流浪未成年人得到了更多关爱和保护。
在全国率先打造“妈妈小屋”服务女职工平台,加强人文关怀,实施精细服务。
像这样充满幸福感的“妈妈小屋”
在全省已经达到好几百啦!
毛主席说了女人能顶半边天
她们是多面手、多个角色、多重身份,
在这个特别的节日里给你身边的女神们
一句祝福、一份礼物、一个问候。
感谢她们撑起的这半边天。
另外,今天是37女生节!
在春节里被三姑六婆们的各种催催催
伤透了心的单身狗注意了
这个节日就是你改变命运的时候!
明年能不能带个女朋友回家过年
就全靠这个节日啦!
刚刚!2018福建省考职位表公布!有你的岗位!今起报名!报名入口在此!
昨天一场大雨!这个背影刷爆了福建人的朋友圈!谢谢你!陌生人!
来源:工人日报 等 东南网综合
本期编辑:陈虹虹
特别声明 面朝大海,风行东南
本文由东南网官方公众号(东南网播报:fj-news)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部分文章及图片、视频来自网络,恶意抄袭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阅读,
喜欢就点下↓↓↓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