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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福建反腐新动态!

这些干部被通报、查处!

其中厅级1人!



5月17日,福建省通报2018年4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0件,处理259人(其中厅级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9人。截至4月30日,福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如下:



最近

莆田、三明、漳州通报了一批违纪典型案例

多名干部受处分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莆 田

2起


 秀屿区东峤镇党委副书记黄忠等人在收回上塘珠宝城规划区内盐滩地等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1年5月、2014年7月,东峤镇先后两次召开两委会研究,决定由该镇上塘村委会将上塘珠宝城规划区内的6处集体盐滩地予以收回,但上塘村委会未按决议要求收回上述盐滩地。2011年5月起,先后担任上塘村包村领导的时任东峤镇纪委书记黄忠、时任东峤镇党委副书记黄丽红、时任东峤镇党委组织委员郭清松等人,未履行跟踪、督促、落实职责,导致上述盐滩地未能收回,并造成盐滩地上多处“两违”等不良影响。此外,黄忠任东峤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土地、村建、综合执法工作期间,还存在对未收回的盐滩上的“两违”建房执法不力问题。日前,黄忠、黄丽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清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厢区东海镇蔡亭村党支部书记杨国明、党支部副书记蔡秋荣对贫困户识别流于形式问题


2016 年2月,在东海镇蔡亭村建档立卡对象评定中,杨国明和蔡秋荣对本村贫困户信息掌握不准确,工作不实不细,致使将已拥有一部小车的蔡某某户评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此外,杨国明和蔡秋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日前,杨国明、蔡秋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 明

4起


 石牌镇水利工作站负责人乐世长工作失职造成多支付村集体资金问题


乐世长(非党,事业职工),在负责小湖村2012年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招标预算、验收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大意,未认真审核把关,在预算、验收饮用水工程水池土方量时计算错误,致使小湖村多支付工程款53908.68元。对此,乐世长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5月,石牌镇人民政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乐世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


❉ 县水利局干部苏敬廷、陈上桢在挂钩帮扶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


大田县坑口水库管理处干部陈上桢在借调县水利局工作期间,根据安排负责挂钩帮扶屏山乡内洋村贫困户苏某,但其在帮扶过程中,未能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深入所挂钩帮扶的贫困户家中进行联系走访慰问,而是以将慰问品、慰问金交由村干部代发的形式进行慰问,且在岗位调整后帮扶责任尚未脱钩的情况下,竟两次未参与大田县水利局组织的慰问活动;同时,大田县水利局扶贫办主任苏敬廷未能及时对陈上祯挂钩帮扶的人员予以滚动调整,帮扶工作出现断档情况。陈、苏二人在精准帮扶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致使我县于2018年2月被市里通报批评。2018年4月,县纪委驻县农业局纪检组给予陈上桢、苏敬廷二位同志批评教育。


❉ 广平镇铭溪村造福工程易地搬迁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2017年,广平镇铭溪村在推进造福工程异地搬迁项目用地工作中组织实施、协调不力,导致该村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大坋新村)进度滞后,在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上被市领导点名通报批评。对此,广平镇党委副书记吴发鑑、铭溪村村委会主任池其强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5月,吴发鑑、池其强分别受到通报和诫勉的处理。


❉ 奇韬镇“五龙鼎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2017年,奇韬镇西韬村在奇韬镇“五龙鼎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项目工地进度推进等方面跟进、引导不到位,在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上被市领导点名通报批评。对此,奇韬镇副镇长杨泽政、西韬村村委会主任郑光钗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5月,杨泽政、郑光钗分别受到通报和诫勉的处理。


漳 州

3起


❉ 龙海市白水镇方田村村委会主任陈跃忠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经查,2014年间,白水镇方田村村委会主任陈跃忠在组织开展2014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时,明知其叔叔陈某炮一户不符合条件,仍推荐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致使陈某炮一户获得2014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万元。陈跃忠还违反工作纪律,在确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时,未按规定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致使不符合补助条件的陈某炮、陈某国两户享受补助资金3.8万元。2017年12月,陈跃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龙海市白水镇方田村村委会副主任陈建聪等人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经查,2014年间,白水镇方田村文书陈川陆在收集上报方田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相关材料时,应申请补助对象的要求,在申请材料中虚增家庭人口数。方田村村委会副主任陈建聪在开展2014年度方田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时,违反有关规定,对申请对象未予认真审核,致使不符合补助条件的陈某国一户享受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2017年12月,陈建聪、陈川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诏安县官陂镇新坎村党支部书记张细楼、村委会主任张德山等人套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6年底至2017年1月,新坎村党支部书记张细楼、代履行新坎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张春光、村委会主任张德山、村党支部副书记张茂鑫、村党支部委员张永猛、张文学、村委会副主任张传广、村委会委员张水渐、村计生管理员张国武等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费用,套取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172179元,并将部分款项用于发放村干部及参与村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补贴,其中,张细楼、张春光、张德山、张茂鑫、张永猛、张文学、张传广、张水渐、张国武、张红菓各领取2000元并用于其个人及家庭日常费用,剩余款项用于支付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因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近期,诏安县纪委给予张细楼、张德山、张春光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张茂鑫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张永猛、张国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张文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张传广、张水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红菓党内警告处分。官陂镇党委组织委员胡钦水作为新坎村包村领导,对此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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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网综合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莆田市委监察局、三明市委监察局、漳州市委监察局

本期编辑:陈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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