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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这个孩子的家庭介绍传疯了!截图老师被辞退?官方回应…

东南网 东南网 2018-10-02

    东南网是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福建官方新闻门户网站。

为让老师多关照孩子,

一家长晒全家人官职?

昨日,一张家长与老师的聊天截图

在微信群和朋友圈热传!

↓↓↓


截图中,家长向老师介绍多位家属官职,并提出让老师多多费心。家长向老师介绍自己为莆田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王超,家人朋友分别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陈剑星、荔城区分管教育的常委许秀霞和莆田教育局师资与人力科科长薛朝伟。


除了以上截图,

网上还流传另外一组图称

晒出家长信息的老师

已经被辞退了???



网上流传着一份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的文件,

内容为对“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一名教师,

因个人原因,自愿提出申请辞去公职。


这些是真的吗?

截图老师是否真的被辞退?


最新!


莆田市荔城区梅峰小学

关于网络流传老师与家长

微信截图一事的说明来了!


9月20日下午,网络流传一则我校四年级新任班主任廖老师与家长微信聊天截屏一事,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平等对待学生教学问题。我校郑重承诺:对所有在校学生的教学和管理都一视同仁,不因家庭背景不同或人为因素而存在差异,请家长和社会各界放心,也欢迎予以监督。我们呼吁广大网友一起来严格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让他们在良好的社会氛围中健康成长。


二、关于网上流传的廖老师被解聘问题。该解聘文件是荔城区教育局此前批准某校教师提出的辞职申请,与此事无关。廖老师在正常从事教学工作和履行班主任职责。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梅峰小学

2018年9月21日


莆田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9月21日下午,福建莆田市纪委表示,莆田市纪委监委已介入家长给老师发微信晒家中官员图谱事件,“涉事部门在走相关程序,有结果相关部门将发布公告。感谢媒体的关注。”


还有

关于聊天截图是否属实呢?

真相来了!


莆田市教育局:

 


据媒体报道:截图中家长向老师介绍多位家属官职,并提出让老师多多费心。9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聊天截图是否存在待核实,但网传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辞职文件不属实,并称教育局正在调查情况,稍后将发布调查结果。

记者查询发现,上述姓名中的许秀霞、薛朝伟姓名和官职与官方网站公开信息一致,情况属实。记者电话咨询上述几个政府部门官网电话接听的工作人员,莆田旅游发展委员会、莆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证实了该官职的官员存在,不过都表示现在没在办公室,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则证实陈剑星确实是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不过具体职务不清楚。


该事件

不仅在福建人的朋友圈中传疯!

今天,已成功地登上微博热搜榜

可谓

全!国!瞩!目!

↓↓↓



网友们也吵翻了

有人批评这位母亲显摆

也有人关心老师怎么样了



还有网友

感叹网络力量的可怕


其实

这件事情发展到现在

相信不管是对那位老师,还是家长

甚至是无辜的小朋友而言

都造成了一定的伤害


互联网发达的今天

群众的发声越来越方便

越来越迅速,越来越多

也越来越自由了


很可能你发表的一条言论

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而不自知


网络暴力造成大量悲剧

 

这些年

网络暴力

造成的悲剧不止这一起


2015年,成都一名男子“暴打女司机”视频在网络上传播,男子遭“人肉”并被网民一边倒谴责。第二天该男子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后,网友发现是女司机两次故意别男子的车才将其惹怒。此后事件一发不可收拾,女司机在惨遭网友“人肉搜索”的同时,之前更多不良行车记录也被翻出。女司机随后发公开信致歉,表示舆论给双方都带来巨大冲击,“我们都付出了惨痛代价”。


2018年6月,南京网友发帖称一男子当街摔死泰迪狗,“场面血腥”。该男子随后被全国各地爱狗人士24小时打电话、发短信威胁、侮辱,还有人公布其孩子隐私,发出死亡威胁。据记者调查,此事因泰迪狗先咬伤男子孩子,狗主人答应赔偿后又反口,男子一怒之下摔死小狗。事件虽已平息,但该男子一家深恐网络暴力,不得不举家搬离。


最近大火的《延禧攻略》里面袁春旺因为角色太坏,到最后一集还没有领盒饭,网友觉得不甘心,跑到王茂蕾的微博下去辱骂他,王茂蕾不得已选择了关掉微博。反派角色总是需要人去饰演,每个演员都不容易。



周海媚香港艺人,因为在《香蜜沉沉烬如霜中》饰演反派角色,被网友骂长得丑,兔牙……



2018年8月28日上午,周海媚在微博发文,宣布停止更新微博。她写道:“成长于一个母亲和外婆都信佛的平凡家庭,我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做人要善良,也不能被他人欺负。网络时代,理解情绪大于客观的舆论生态;身为艺人,把自己的一切交付到显微镜下被凝视也是职业宿命。但当思考被情绪裹挟变成潮水方向,我选择激流勇退。一生何求,谁计较赞美与诅咒。陌生人你好,感谢你的爱意和乖张,微博再见,继续我的地阔与天长。”


律师:人肉搜索属违法 网友勿扮演“审判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人肉搜索的门槛渐低

成百上千人以各自途径对

同一对象进行搜索、挖掘

使目标的个人信息很快集聚、完善

在如今的一些突发事件中时常可见


但是从法律角度看

人肉搜索有其明显界定

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被提倡


去年5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越来越普遍的“人肉搜索”问题作出规定,如明确何为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之于众,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


而人肉搜索一旦“越界”,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封跃平表示:“因人肉搜索产生的辐射效应,使受害人身体、精神遭到伤害,轻则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要负刑事责任。”


他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有明确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可视情节处以罚款、拘役乃至有期徒刑。


“网友以购买、黑客技术盗取、托人‘打听’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并将之公开发布,已属违法行为”,封跃平说,如果受害人因不堪舆论影响,导致诸如自杀等严重后果,这同时又属于刑法中侮辱罪所列“情节严重”的情形。


不过他同时指出,包括2013年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6年通过的网络安全法在内,多部法律都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但在实际层面,依然存在追责机制不够完善、证据搜集难度较大等问题,使一部分人肉搜索发起人有恃无恐。


封跃平还提到,人肉搜索之所以层出不穷,原因之一是公民隐私权意识的淡薄。


“心中无底线,信息不过滤,发声无遮拦,只顾自己痛快,不管旁人痛苦。”封跃平直言,“以为自己是伸张‘正义’的‘审判官’,其实早已伤害他人权益、触犯法律法规,这种所谓‘正义’实则无异于‘私刑’。” 



互联网发达的今天

一条条“劲爆”的新闻

却一会儿一个“反转”

个别媒体和大V在抢热点、抓眼球的同时

如果能先等一等,多些求证核实

一些网民“打抱不平”“义愤填膺”之时

如果能先静一静,多些耐心思考

有些悲剧

会不会有可能避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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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网综合莆田市教育局、广州普法、上游新闻等

本期编辑:陈虹虹  陈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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