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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债近一亿!福建这家曾经的国企!被收购后沦为“超级老赖”!

东南网 2019-06-04

东南网是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福建官方新闻门户网站。

紧急曝光!

福建这家公司好“赖”

跟他们打交道千万当心!



曾经是有名国企

如今变皮包公司

就是这家中森建设!

中森建设公司牌子还挂着,但周边商家都说中森建设公司已不在这,也不懂公司现在位置


老板欠债近1亿

去向不明!

公司涉诉超147起

早就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就在前天!


▼▼▼

三明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或下落去向,一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

这家公司的老板欠债近一亿!


欠债8000余万元将近一个亿啊!就是他!永安著名的“老赖”陈东海▼▼▼


“老赖”陈东海,是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具有房屋建设总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等一级资质,拥有18家分公司,在永安当地曾经名噪一时。


10月初,永安市人民法院就对陈东海进行拘传,记者跟执行局的法官们一起行动。法院开出传票通知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虽然多次通知,一个多月过去了,陈东海至今依然是避而不见,企图一“赖”到底。



据永安市人民法院查询,陈东海在永安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均为被执行人,扣除申请执行诉讼费及恢复执行案件后,仅在永安一地就有案件29件,包含其个人作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申请执行标的达8000余万元,除申请人为银行的案件有抵押财产外,大部分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


超级老赖是怎样"赖"成的

现在,统统公之于众——

昔日国企被收购后

沦为了“超级老赖”


据了解

中森建设的前身是永安市建筑工程公司

创建于1958年8月

原为永安地方国有企业

2006年元月改制更名重组


在2014年被核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曾经拥有18家分公司,是永安当地名噪一时的国企。

沦落的原因是……

"违法挂靠分包工程,加上管理混乱缺乏诚信,

是中森建设沦落的主要原因。”


一位曾经和中森建设合作过工程项目的知情人如是说。


这位知情人说,中森建设被陈东海收购后,由于具有一级资质,就和很多工程队一样,通过挂靠的方式,用中森建设的名义投标建设项目,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而往来的工程款都是经过中森建设走账。


从2014年开始,中森建设就在各地的公司出现了官司纠纷,其中一次工程款就被湖北的法院给冻结了。据悉是欠了武汉某公司的500多万元,接下来又被武汉一家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物资公司陆续告上法庭,涉及资金高达上亿元。这个事件就跟脓包被戳破一样,有关中森建设和法人代表陈东海的各种债务官司接踵而来,有银行的,有个人借贷的,有拖欠工程款的,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等等,也导致中森建设的多个工地停工。





据不完全统计,中森建设和陈东海在各地的涉诉官司多达147起,2016年,中森建设就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如今失信记录更是多达47条,成为了“超级老赖”。

空有一级资质的“皮包公司”

中森建设其实就是一家‘皮包公司’!”永安市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实中森建设最大的资产就是建设一级资质,可自己并没有建设队伍,而只是利用这个资质进行投标,再把项目违规分包给包工头施工,并且还到处让其他无资质的包工头挂靠,收取管理费。加上公司缺乏专业管理人员,法人和几个股东也缺乏管理经验,导致公司管理混乱,漏洞百出。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息网上查询

中森建设有限公司

目前正在存蓄期的共有9家分公司

其中有5家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由于公司管理不当,让实际施工人设立分公司导致失控……”中森建设法人代表陈东海在一份自述书中也承认了公司管理的混乱。


“企业法人代表满嘴谎言缺憾诚信,也是中森公司沦落的原因之一。”这位业内人士说,在永安建筑行业,同业之间相互合作和帮助是常有的事,中森建设就曾经向他借过一笔钱,说是临时用几天,没想到这一借至今未归还,其间总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天天都有各种理由,但就是不还。


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涉及陈东海和中森公司的民间借贷、拖欠工程款的经济官司就有上百起,即使已被判决,也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搁置。

法律界人士:

应注销“老赖”公司“空头”资质

记者来到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局的范邵勇局长表示,他们已经多次通知了中森建设陈东海前来法院配方调查,但陈东海在电话中满口答应,至今没有出现。


根据住建部引发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利用虚假资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几个情形,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这些“黑名单”建筑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对于中森建设这类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企业,除了对其的经营行为进行一些限制外,更要通过强化市场清出机制,对这些企业的“空头”资质进行注销,扫除“僵尸企业”和皮包公司赖以招摇撞骗的土壤,实现优胜劣汰,才能正本清源,才能廓清长期笼罩在建筑市场的雾霾。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不仅是对法律的践踏

也是对民意的藐视

不过在如今这种情形下

相信老赖只会越来越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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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网综合海峡都市报、国家企业信息网等综合

编辑:陈勍 陈虹虹 林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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