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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又有人食用织纹螺出事了!部门发布警示!禁卖禁食!违者罚款、判刑!

东南网 2019-05-31


东南网是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福建官方新闻门户网站。

最新!

紧急通知!


福建又有人食用织纹螺出事了!

这个地方出手了!

发布警示禁卖禁食织纹螺

违者罚款、判刑!

福建人都很喜欢吃织纹螺

(俗称麦螺)

但是这种螺千万不能吃啊!

分分钟就能放倒你!

千万不要尝试!

(以下是织纹螺本螺了)

☟☟

福建人注意!

4月20日

莆田秀屿月塘海域织纹螺发现毒素

发布紧急预警!

4月20日,秀屿区月塘镇海域采捕送检的一批次织纹螺检出麻痹性贝类毒素,市海洋与渔业局第一时间发布预警:禁捕勿食“麦螺”。

紧急提醒!

近日来,宁德出现不少织纹螺中毒案例


近日

福安市发生多人食用织纹螺(麦螺)

引发不良反应的病例

患者出现眩晕、肢体麻木、呕吐等症状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特发布禁卖禁食织纹螺消费警示



 17号早上,闽东医院急诊科,当班医师吴小君诊治了多个食用织纹螺身体不适的患者,其中一对青年男女在急诊观察挂了点滴出院了,另一名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因头晕四肢麻木症状明显,随即住院了。

据急诊医生初步了解,这名中年男子自述事发前曾吃了
七八两到一斤的麦螺(织纹螺),通过住院治疗,该男子已好转出院。

该院急诊科医生提醒,近期以来,因食用织纹螺身体不适到医院接诊事例较往年同期有增多。医生提醒消费者,织纹螺所含的毒素耐热,消费者食用纹螺后,容易出现中毒现象,一般中毒的潜伏期在数十分钟至数小时不等!
一旦出现头晕、呕吐、手脚麻木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就医,切勿存在侥幸心里。

宁德福安发布禁卖禁食织纹螺警示 

违者少则罚五万元!


5月17日,福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卖禁食织纹螺消费警示,对从事生产经营织纹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五万元以上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织纹螺含有麻痹性贝类毒素、河豚毒素等多种毒素,食用安全风险较大,禁止任何酒家、饭店和商贩擅自收购、贩运,加工烹任和经营销售织纹螺。



广大市民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织纹螺


值得提醒的是,通报指出,对从事生产经营织纹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ニ十四条规定,予以五万元以上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经营织纹螺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拔打12315向福安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当前处于织纹螺中毒高发季

请慎食!!


每年4—9月是织纹螺旺汛期

同时也是织纹螺毒性最强的时候


织纹螺体内含有麻痹性神经毒素,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切勿前往海边采捕、贩售、食用织纹螺,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据介绍,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有些地方还称作割香螺、小黄螺、甲锥螺,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其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尖细,长度为1—2厘米,宽度为0.5—1厘米。另外,其壳面常具有1到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表面图案看起来就像织布,螺口处呈白色。


织纹螺中毒有没有解药?


织纹螺杀伤力大 尚无特效解毒药

织纹螺中毒应当立即自行催吐

这是神经毒性,至今没有特效药。这几年医院对病人多数是采取催吐、排泄、洗胃等办法,加快新陈代谢,尽量少地让人体吸收。


早在2012年,卫生部就发公告称: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织纹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织纹螺如何识别


织纹螺等9种食物含剧毒 千万别吃!


小编明白吃货们此时此刻的心情

但转头想想

身体健康吃嘛嘛香才最重要对吧

扩散

让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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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网综合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湄洲日报、央视新闻

编辑: 陈虹虹

记者:陈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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