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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不延期!3月31号截止!


税务局已发文通知,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哪些人应当办?什么时候办? 在哪办?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更重磅的是......




01

不延期!

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


以下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但结束日起不同,大家一定要分清,不要漏报漏缴!


1、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31日结束!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


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02

2021年经营所得个税汇缴

必须要按这个来!


哪些人需要按照取得取得经营所得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要汇算清缴: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


什么时间办理?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1、算整体


计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纳税所得额。


2、算个人:

计算个人来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或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以第一步计算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为经营所得。不重复算!

(2)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有约从约;没约定的平均。

3、算综合:


4、查找适用税率


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费用扣除标准是什么?



注意!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不得在经营所得税前扣除!

1、个体工商户

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

对于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如何纳税申报?


明白了个人经营所得如何汇算清缴,我们还给大家总结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缴大全!



03

变了!所有企业注意!

这项工作!5月31日前必须完成!


所有企业注意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5月31日前必须完成!其中13张表发生了变化,会计必须搞清楚,弄错了有大麻烦!

划重点:

本次共对13张表单进行了修订。其中,对表单样式及其填报说明进行调整的表单共11张,仅修改填报说明的表单共2张。

新表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具体变化点可以看下面视频了解:

那么,2020年度具体哪些企业需要汇算清缴?如何计算?如何申报?有优惠吗?我们一张图给大家说清楚!



04

提醒!3月1日起

个税汇算清缴开始!攻略来了!


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也需要汇算清缴,注意时间是3月1日到6月30日。

具体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哪些属于综合所得?有什么扣除项目?如何计算?如何申报?请看我们总结的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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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财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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