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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中学引进人才公告

微聚庐江 2022-06-28



为加强庐江中学教师队伍建设,

经县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庐江中学2022年引进博士研究生人才,

现将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庐江中学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强庐江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庐江中学2022年引进博士研究生人才,现将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学科教师若干名。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且具备报考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按公告宣传、公开报名、体检与考察、公示及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宣传

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庐江先锋网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统一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24: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好的《庐江中学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1);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应证明材料);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2);⑥其他证件材料等。报考人员需将上述6项材料的清晰彩色扫描件,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并将文件命名为“引进学科+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yjrsgdyx@126.com

邮件主题:引进学科+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统一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庐江先锋网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即为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体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体检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庐江中学参与。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面谈、实地走访、核查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认定。


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办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及庐江中学参与。


(四)公示及报批

1.公示。经考察后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选,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庐江先锋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2.报批。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县教体局将拟引进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五)聘用

1.被确定引进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如属于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引进学科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先与引进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先行到校见习,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再与引进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教体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五、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在聘期间,引进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在我县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具体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庐江县城区高中面向高校引进急需人才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同时引进人才职称不受单位岗位设置限制直接评聘,配偶调动、推荐就业,子女上学和落户等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六、防疫要求

1.请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提前申领“安康码”, 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3.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其它

(一)咨询电话。

0551- 87322629(庐江中学)

(二)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28645(县人才办)

0551-87321463(县委编办)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三)监督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庐江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出品:庐江县融媒体中心▼往期精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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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庐江!

来源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辑丨施杰校对丨朱玲 汪彬彬
审核丨吴建华 张世红


投稿邮箱:wjlj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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