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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人,关于出租住宅公房的公告
@庐江人,
庐江县公房经营管理所
拟对庐城镇徐家巷等5处住宅公房
进行出租,
快来看看吧!
关于出租住宅公房的公告
根据庐政办〔2021〕23号文件精神,庐江县公房经营管理所拟对庐江县庐城镇徐家巷等5处住宅公房进行出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庐江县域范围内城镇居民(遗属除外),且在本行政区内常住2年(含)以上的年满十八周岁居民。
2.承租人及其配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共同生活的法定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直系亲属可分摊面积。
3.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公(廉)租房、人才房等住房保障政策,未享受过住宅公房所在镇的拆迁安置政策。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向庐江县公房经营管理所领取并如实填写《庐江县住宅公房租赁申请审批表》,并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和所需材料提交庐江县公房经营管理所。
1.《庐江县住宅公房租赁申请审批表》。
2.承租人及其同住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载明所在户籍成员信息的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配偶已去世的应当提供证明;因服兵役或其他特殊原因户籍未在庐江的,应当提供原居住地派出所证明。
3.承租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查询信息证明。
4.住宅公房承租人原工作单位应予调查并出具的相关证明,原工作单位已改制的,其主管部门调查出具的相关证明。
5.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如同一套住宅公房受理申请人数超出两人,庐江县公房经营管理所将组织由申请住宅公房当事人或委托人参加的抽签仪式。当事人或委托人因事不能参加的,须提交书面放弃承诺。
联 系 人:朱股长
联系电话:87333250 18256589996
庐江县公房经营管理所
2022年1月13日
第1号!庐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安康码变色了怎么办?收好这份转码指南!
明确了!今年这类毕业生要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
早安,庐江!
编辑丨施杰校对丨汪彬彬 朱玲审核丨吴建华 张世红
微聚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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