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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收入,今年有重要变化!

微聚庐江 2024-03-13


2023年12月已经来到
不要忘了
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申报完成后
次年可进行退税

目前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
即日起可以填报
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具体操作如下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温馨提醒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

今年

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提高啦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出品:庐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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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安在线编辑丨权循志校对丨朱玲审核丨陈文达  张世红


投稿邮箱:wjlj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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