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禁止!禁止!合肥最新提醒告诫!

微聚庐江
2024-09-24

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加工肉类食品提醒告诫书全市餐饮服务单位:
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肉类食品采购加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现发出以下提醒告诫:一、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禁止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索证索票,采购猪肉类还应查验并留存猪肉“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证书、肉质检验证书,非洲猪瘟病毒检验报告);采购禽肉类,还应查验并留存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四、采购肉制品应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检验报告。五、加工前应对肉类食品的保质期和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味、酸败、色泽不正常、有粘液、有霉点和其他异常的,应停止加工制作。六、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给予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12345、12315。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2日



出品:庐江县融媒体中心



▼往期精彩回顾▼“浙”里取经 “庐”力向上!

事关预制菜,六部门发文

庐江这些单位和个人获通报表扬!

我县召开2024年镇(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丨早安,庐江!


来源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丨权循志
校对丨汪彬彬、朱玲一审丨汪小桃 二审 |  张世红 三审 | 陈文达


投稿邮箱:wjlj2015@163.com

微信又改版啦~

为了让小伙伴们

第一时间收到我们的推送

不错过每一条精彩内容

建议将“微聚庐江”公众号

设置为 “星标”哦~

方法很简单

↓↓↓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微聚庐江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