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城老旧小区要改造啦,是否有你记忆中的
为推进全县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庐江将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范围
庐城城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小区,可以进行申报环境整治工作:
1、建筑面积达到 5000 平方米以上;
2、未列入近五年旧城改造和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
3、土地性质为国有;
4、房屋标准成套。
5、经书面征求业主意见,有超过 2/3 以上的业主同意。
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在 2020 年,全面完成我县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逐步建立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其中,2016 年拟改造 2-3 个老旧小区,力争在 10月底前完成。
具体目标:在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包括:雨污分流、管道燃气、强弱电、外立面等)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模式,争取实现“ 八个有” ,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原则
1、整治与管理结合
在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的同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做到物业管理建立一个、综合整治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2、居民参与
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3、属地为主
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庐城镇和各社区在综合整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先急后缓
对于基础设施差、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群众反映强烈,需求高的小区先行整治,力争用 5 年时间将城区范围纳入统计的小区整治结束。
步骤
1、县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房产局和庐城镇统计的老旧小区数据,建立全县老旧小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并结合实际,制定五年整治工作总体计划安排。
2、由庐城镇会同房产局组织各社区对拟整治的小区开展问卷调查,调查面应当覆盖小区 90%以上的居民,有超过 2/3 以上居民同意改造的方可列入整治计划。列入整治计划的项目经县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项目立项、财政预算的依据。住建局根据县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的年度整治计划及时办理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手续。
3、县住建局牵头,规划局、房产局、林园局和庐城镇参加,实地查看后,拿出方案和整治措施。
4、老旧小区整治结束后,移交县房产局,由县房产局和庐城镇共同负责小区的后期管养。
5、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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