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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江门市外来(返)开平人员请自觉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12月1日19时至2日19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5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截至12月2日19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66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15例,无症状感染者51例,以上人员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可控。
为防范新的疫情输入造成风险叠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江门市外来(返)开平人员提前通过扫描“江门市外来(返)开平人员报备二维码”或致电所属村(社区)进行报备,倡导抵达开平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开平后,可在交通站场、高速公路出口或医疗机构“江门市外来(返)开平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请在住地耐心等候,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抵达开平第一周落实“三天三检三不”(即抵开后的前3天每天进行核酸检测,7天内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按照社区指引,落实好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并提醒同住人员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江门市外来(返)开平人员自觉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是对自己的保护,对家人的爱护,更是对社会的责任,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门市外来(返)开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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