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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关城际铁路长兴段!

长兴发布 2023-10-11


近日

长兴县人民政府发布一则

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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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长征预告〔2023〕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长兴县人民政府实施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项目长兴段安置地建设项目,拟征收亭子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洪桥镇亭子桥村七队、十一队、十二队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018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见下方)。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长兴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洪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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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长兴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 | 叶丽欢 卞家怡一审 | 计 楠二审 | 郑 琦终审 | 徐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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