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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动地!没撞人也没撞车--摁下喇叭竟赔17万

2016-10-28 可可 山西卫视有奖剧乐部



“天呐~什么世道!”




前段时间


江苏省发生了一起因鸣笛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


的哥程师傅开车时因前面的三轮车占道,

于是鸣笛示意,

不料三轮车驾驶员被吓了一跳,导致三轮车侧翻,车上一名乘客受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近日,法院判决,鸣笛的驾驶员程师傅对这起事故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


小编在想:

碰都没碰到,就按了个“嘀嘀”就要赔钱吗?




事情是这样的:


开出租车的程先生驾驶车辆行至交叉路口时,

见前面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占道了,

于是按汽车喇叭示意三轮摩托车让一让。

前面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的鲍某听到喇叭声后,

一边回头查看,一边避让程师傅,

结果导致自己驾驶的三轮车发生了侧翻,

车上载着的胡某受了伤。


(悲剧~)



事故发生后,程师傅也参与了施救。

而胡某到医院治疗,

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脑干挫伤等症状,

后胡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最终鉴定认为:

胡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


鲍先生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属占道行为,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程师傅驾驶机动车鸣笛时,

鲍先生回头观看而受到惊吓

致三轮车侧翻、车内胡某受伤,

抢救无效身亡。

程师傅的鸣笛行为与鲍先生三轮车侧翻、

胡先生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故本案属于交通事故




综合事故的发生原因、事故双方的过错,

确定被告程师傅对胡先生之死

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机动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

及100万元第三者责任商业险,

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超出部分,

由保险在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赔偿。

合计共178571.49元。




对此

程师傅觉得很委屈

相信很多朋友也同样认为

“我的车没碰你,我就什么责任都没有”,

但而法院则认定,虽然双方没有发生碰撞,

但是程师傅的鸣笛行为与随后的三轮车侧翻、

胡某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需要担责。


这份判决引发了舆论广泛争议乃至质疑:



不少人认为

三轮车占道在先,司机只是鸣笛,

何须承担责任?

更何况还是三成责任。

事实上,从新闻报道来看,

司机在道路上鸣笛,尤其是大声、急促鸣笛,

间接导致意外发生,

这与损害结果具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构成交通事故,

确实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所以大家出门需谨慎!

遇到事情也不要着急

能让就让一让吧

退一步海阔天空嘛~

要不你看这...

。。。



善良朴实的平庸男

却总是遭遇不凡事

辛柏青、闫学晶、杜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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