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虎口遐想”:深层焦虑与群体优越感?
编者按:大年初二,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了触目惊心的悲剧。一名游客逃票翻墙进入动物园中的老虎散放区,被几头老虎攻击撕咬,游客经抢救无效死亡,老虎因伤人被击毙。这一事件立刻引起了舆论的热议,对死者的谴责、为老虎的叫屈成为主流。今天,《新视点》精选了两篇评论,谈谈对这场网络讨论背后的思考。
当人们责骂“逃票游客”时,
究竟在骂什么?
新视点评论员:张楚婕
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老虎咬死游客的事件闹得纷纷扬扬。而这一次,舆论不仅呈现出近乎绝对的“一边倒”,而且出现了大量同情老虎的“段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近两年目睹了太多动物园游客被猛兽攻击的先例,人们对这场血肉模糊的死亡,渐渐从冷眼旁观的麻木进化成抖机灵卖乖的残忍。
从15年秦皇岛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到去年北京八达岭动物园东北虎咬人,受害者无论主观上是否故意,归根结底确是没有遵守动物园的规定,但那时,舆论的讨伐还不至于此。这一次,因为被咬死的游客被扣上了“逃票”的帽子,似乎一下子点燃了人们的愤怒之火,“活该被咬死”的恶毒诅咒频频在热门评论中出现。
大多数公知公开表达了对老虎的同情,某些人称被判刑打死的老虎为“社会中规则破坏者的牺牲品”,听上去颇有见地和说服力,但他们好像忽视了最基本的前提:供群众观赏游览是动物园存在的根本意义,也就是说,在“动物园”这种人为制定规则的生存模式下,动物从来不和人类放在平等的天平中,老虎的活动区域是限定的,老虎的规则是人定的,在动物园里,谈老虎是不是行使了自己的天性、是不是成为了某类人的牺牲品,本来就毫无意义——因为进入动物园的动物,天然就是人类的牺牲品。
在这样的意义下,说到底,人们对被咬死游客的嫌弃和愤怒,以“逃票”为由一次次给他宣判死刑,看似是“规则意识”的觉醒和进步,其实本质是源于对不平等的恐慌感,这种恐慌是中国人近些年来愈发明显的深层忧虑。“逃票”似乎和在园区内随意下车、翻越围栏投食等越举行为无差,但总让人莫名听上去更罪有应得、更严重一些,因为它意味着躲避应当承担的经济义务,以较少或免费的金额获取和其他人同等类别的服务,带着更诱人直观的利润回报,“逃票”划分出轻松获利的投机者和不明所以的老实人。也许,逃票者可憎,刺痛的正是那些依规守法但时常目睹不公而愤愤不平者。
对走后门、潜规则等一系列不公平现象的长期焦虑感让这类人对“非法获益者”产生了天然的排斥和愤怒,而老虎咬死逃票者更像是宣判似的惩戒,给人一种“让投机者现行”的快感,“老虎”此时此刻成为公理和正义的化身,无怪乎遍地都是泛滥的同情。
从某种程度上说,大多数人冷冰冰的态度源自于隔岸观火的思考模式。无论是事发现场隔着河道远观,亦或是在社交媒体上回放视频,对生命消逝时候疼痛的体悟都是不真切的,就如同电视剧里惨死的某个群众演员,仅仅代表着某个没有温度的符号:在这里,被咬死的是“不遵守规则者”的抽象化身,他的挣扎和反抗无关乎疼痛,只是说明了“咎由自取”的理所应当。
当人们无法和受害者的命运缔结更多的信息关联时,用结果论的视角来以结局推断是非的思考模式就取代了同理心的思考方式,正如熊培云说的,“我也同情弱者,但这里的弱者不是网罗天下、暴殄天物的人,而是被人当作奴隶关押起来的猛虎。老虎本是兽中之王,象征着自由、强力与威仪,但在人类面前,它只是落难的英雄。人类虚情假意地保护它,只是因为它快灭绝了。”
这样的思考模式带来了更多法律审判的意味,因为你漠视了规矩,等同于让渡了规矩范围内所承诺给你的保护,理应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至此,是第一层理性的考量,但理性不代表要泯灭人性:我们可以感到悲哀、痛心、叹惋,但唯独不能感到好笑、活该、鄙视,对这样一场荒谬的死亡流露出诸如此类的情绪,本身就是极度荒谬的事情。
反对“一个没有老虎的丛林”
新视点评论员:张小东
这个春节,姜昆老师没有想到自己可以一语成谶,逃票翻入动物园的游客没有想到自己会误入虎山,宁波动物园的老虎没有想到自己会以命抵命,而唯一可以预料到的是,这件事立即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和争辩。
更多现场细节被披露,该游客为了逃票翻墙入园,该游客不顾围墙上的明确警告,甚至有现场目击者说,该游客为了拣掉落在草丛中的红米手机而激怒老虎。事后,据传家属质疑动物园安保措施不够,令人有翻越护栏的可能。
逃票、红米手机、家属事后“反咬一口”,这些信息迅速将事件标签化了。穷、低素质、恶人先告状的印象挑动着看客的愤怒情绪。口诛笔伐归结为两个字:活该!
从一个方面上来讲,如果该游客确实逃票入园,翻越栏杆误入虎山,那么他无疑要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代价。而出于本能攻击入园游客的老虎被击毙处理,确实死得冤枉。但无论是同情游客还是同情老虎,观点的交锋不应该掩盖整个事件的悲剧性。
“活该”是一个坏词,它将一个复杂的事件置于简单二元的判断之中:得理便无限正确,失理便一无是处。某位著名意见领袖指出,在游客为了逃票省下130块钱时,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成功贬值到了130块钱。而我们绝不应该轻易相信的是,该游客会在明知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为了蝇头小利舍命占便宜。也许事起仓促他没有太多考虑,也许他关于老虎的知识完全来源于动物世界里的“大猫”形象,也许130元确实对他来说显得昂贵而他又不愿意放弃和人同行游园的机会。总之,因果逻辑可能是复杂的,而我们不应该武断地判断一个人该不该死。
诚然,如果调查最终认定游客负有完全责任,如果园方的设施和防护无可指摘,这件事当然可以盖棺定论判断因果。如果游客家属借此闹事,相信司法部门也不会容忍敲诈勒索。舆论可以做好事,也可能做坏事,个人的意见和情绪不应当代替客观调查越俎代庖。而人命关天,我们也许做不到“共情”,但可以为生命保留一点基本尊重。
同时,标签化当事人,特别是以物质标准衡量当事人,是在人为地塑造一种歧视。
“歧视”从不鲜见,对于不同于我者,我们会有自然地心里排斥。而“中国式”歧视自有特色,它是链式的,几乎每个人都是歧视链上的环节。在追逐物质的价值体系之中,不同群体被“明码标价”,在歧视链之中互相踩踏。开比亚迪的歧视坐公交车的,用苹果机的歧视用国产机的,商品房歧视小产权,喝咖啡歧视吃大蒜,大家也许差别不大,但因为歧视感而自我赋予权力,自我拉开距离。
诸如“和菜头”文章中的观点,实际上基于一个人为创造的歧视主力:他代表了歧视链中的一类典型群体,生活水平下至工薪上至中产,习惯使用智能手机和微信微博,拥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社会素养。最关键之处,他们信奉丛林法则,因而普遍支持特朗普。他们拼命追求实际利益并且情绪容易激动。他们的性格可能千差万别,但由于拥有了一些指摘他人的资本,团结在少数意见领袖的周围,自然生发出嘲笑贫穷批判落后的强烈优越感。
不可否认的是,社会文明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这种讨论至少传递出了崇尚维护社会规则的朴素意识。但另一方面,对于丛林法则的无限追求本身就是对人文精神的一种伤害。同时,这种“非黑即白”的情绪化判断,这种口诛笔伐的“胜利者”的得意姿态,这种标签化当事人的“扣帽子”行为,结合了暴发户的膨胀心态和红卫兵的疯狂行为,本来就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
在这个歧视链之中,人们获得权力和群体归属感,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我们既希望“自外于人”地逃离,又拼命争取脱离歧视链的最底层,从而可以把自己受到的压力和加害传递给别人。这种思维,不过是一个没有老虎的丛林。
三十年前柏杨先生深恶痛绝的“文化酱缸”,看来一直未能打破。
(图片来自网络)
排版 | 刘武久
武大新视点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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