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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 402 朱明哲:法理学研讨课教学大纲

朱明哲 法律思想 2020-10-01

法理学研讨课教学大纲

授课教师:朱明哲(比较法学研究院)

课程说明

本课程是一门写作课,主要目的是讲解和练习论文写作的技术。课程目标是在结课时每人都能在教师的帮助下完成一篇达到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会从第一节课开始着手准备该文。

本学期我们探讨的主题是“人对自然的支配”。教师将带领学生重点研读三份法哲学和政治哲学发展史上有重要地位的文本。学生必须保证在寒假期间泛读过必读材料,并在每次课前认真阅读过课上要讨论的段落、思考过课前思考题。本课程没有单人的课堂演示或小组作业。教师会在每节课对学生的准备工作提出意见、与学生讨论,学生应当根据这些意见反思并改进自己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助教的任务是阅读、研究这三份文本,并参与课堂讨论、点评学生的准备工作。

课堂讨论除了师生之间的问答以外,主要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每次课堂讨论的分组名单由助教在课前告知。每次小组讨论的时间限制在5分钟左右,所以发言务必简明扼要。小组讨论后,教师会随机抽取学生总结讨论中形成的一致意见与分歧。

最后的成绩由论文和课程表现决定。

必读篇目

[英]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英]约翰·洛克:《政府论(上篇)》,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英]约翰·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Richard Tuck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补充阅读书目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Hobbes’sLeviatha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Locke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 1994)

Crawford Brough Macphers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Possessive Individual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英]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考核标准

课堂参与(50分):每名学生的课堂参与分数既取决于其活跃程度,又取决于其发言质量。

期末作业(50分):从必读篇目中选择一篇或数篇作为研究对象,撰写论文。论文主题可以是对文本所提出的某种思想的提炼与辩难,也可以是对其学说史意义的评估。

期末作业评分标准:相关性(20%),逻辑自洽(20%),整体结构(20%),对阅读材料的使用(20%),注释体例(20%)。

期末作业于2019年5月21日19:00以前以电子版发给助教。逾期提交者酌情扣分。

教师会对每一篇论文进行查重,重复率超过40%的论文,如无特殊原因,一律0分。

[英]约翰·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课程安排

第1周(2月25日)概论:如何阅读历史文本?

课程与方法介绍

课前阅读:Introducti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Possessive Individualism

第2周(3月4日)《利维坦》第1-11章

霍布斯是否主张我们心智中所可以想象的一切事物必然对应一种物质的原因?

霍布斯如何理解科学?如果科学不是对事实的认识,那它又是什么?

个体之间的共性和个性通过什么标准得以认知?

第3周(3月11日)《利维坦》第12-16章

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有什么特征?自然状态中的人们为何希望通过建立国家摆脱自然状态?

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们具有何种权利?他是如何论证这些权利的?

霍布斯如何论证“授权”(authorisation)?他使用的语言有何特色?

第4周(3月18日)《利维坦》第17-21章

霍布斯笔下的主权者拥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是臣民所拥有的权利的扩展吗?

臣民所拥有的自由受到什么限制?是否存在某种条件让臣民拥有拒绝抵抗主权者的自由?

为何霍布斯认为有必要区分依据契约建立的国家和通过继承建立的国家?

第5周(3月25日)《利维坦》第22-25章

霍布斯在这几章中描绘了国家的不同部分,各种不同的机制对于国家而言有何功用?

参照第18章,讨论霍布斯如何理解国家的人格(person)和体(corps)。

第6周(4月1日)《利维坦》第26-31章

霍布斯如何论证国家惩罚其臣民的权利?他的论证使人信服吗?

在霍布斯看来,自然法、作为主权者命令的民约法和作为法官解释的普通法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第7周(4月8日)《政府论(上篇)》

洛克为何选择从财产权的角度讨论父权、王权和主权?

在“继承”问题上,洛克分别对不同的权利设定了什么限制?

第8周(4月15日)《政府论(下篇)》第1-6章

洛克和霍布斯笔下的自然状态有何不同?洛克为何认为有必要独立讨论战争状态?

洛克和霍布斯都认为人享有对自己的所有权,为何霍布斯走向了契约自由的自然权,而洛克选择了财产权作为首要自然权?

洛克如何使用美洲印第安人的例子论证财产权的重要性?对比霍布斯对印第安人的描绘,我们能发现什么?

第9周(4月22日)《政府论(下篇)》第7-9章

为什么会形成政治社会?政治社会和自然状态的区别是什么?

洛克如何看待父权和君权的关系?

洛克和霍布斯对国家之目的的理解有何不同?

第10周(4月29日)《政府论(下篇)》第10-15章

洛克认为国家权力的行使需要得到臣民的同意吗?他在国家权力的界限上和霍布斯有何不同?

洛克是否认为臣民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反抗国家的自由?

第11周(5月6日)《政府论(下篇)》第16-19章

洛克和霍布斯都假设了一种主权者/政府事实上不存在的情况,他们的说法有何不同?

论文选题点评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Richard Tuck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论文格式

页边距设定: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

字体:5号,中文为宋体,西文为Times New Roman

字号:一级标题三号,二级标题四号,正文五号,脚注小五

注释体例:参照《法学研究》

Crawford Brough Macphers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Possessive Individual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法律思想|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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