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进一步调动全民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竞相创优的工作局面,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6号)和《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八进”的实施方案》(青办发〔2016〕20号)要求,经达标自验、逐级申报、考评验收,拟对通过验收的11个县(市、区、行委)命名为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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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掌!青海拟命名这11个县(市、区、行委)为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
拟命名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
先进县的公示
现将拟命名的地区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通过来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创建办反映。
公示名单
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
海东市循化县
海西州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
海南州兴海县、同德县
玉树州囊谦县
果洛州玛沁县
黄南州尖扎县
电话:0971—8482405
传真:0971—8458222
电子邮件:qhmztj@163.com
地址:西宁市七一路346号(邮编:810000)
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来源:青海新闻网丨编辑: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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