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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7月这些新规即将实施!

7月已经到来

有哪些新规即将实施?

它们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快来一起看看



四川新规


💡四川首部水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7月1日起施行





四川首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水资源条例》7月1日将正式施行。《条例》要求地方政府制定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统筹配置集蓄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鼓励和扶持水资源紧缺地区兴建水池、水窖等设施,加大雨水集蓄利用。《条例》将对全省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发挥重要作用。 


💡四川省将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标准,7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切实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四川省将自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


💡四川公布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7种禁用捕捞方法名录,7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7月1日起施行。本通告适用于全省天然水域。禁止使用的渔具包括刺网、张网、敷网、围网、拖网、地拉网、陷阱、耙刺、笼壶、掩罩、钓具等11类,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包括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涸泽而渔”、活饵钓鱼、可视钓鱼等7种。


💡四川出台规范量刑尺度细则,7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正式向社会发布《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规范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23种常见犯罪的量刑幅度、调节比例,以及判处罚金、适用缓刑的具体考量因素等。该《实施细则》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7月1日起施行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新实施办法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关心的融资难融资贵、创业创新支持、权益保护等问题,在支持措施上进行了细化、在支持力度上进行了强化,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显著增强。



全国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7月1日起施行,总体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7月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此外,还列举了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


💡7月1日起,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有新变化





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铁路旅客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目录规定,酒类饮品(24%≤酒精浓度≤70%)包装密封须完好、标志清晰,累计携带量不能超过3000毫升;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7月1日起施行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7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企业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物料和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每批产品应有相应的批号和生产检验记录,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储存和物流等活动可追溯。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日前制定并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处罚。

 

本文来源: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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