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泸州市泸县破除教师减负难点... | 聚焦教师减负
聚焦教师减负
四川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各地各校积极作为,涌现一批典型案例。今天跟川川一起看泸州市泸县有何做法——
泸州市泸县
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破除教师减负难点
一是坚持四个原则
坚持以生为本。凡是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相关部门为完成任务需要的形式主义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坚持归口管理。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对县级进校园活动进行审核认定。未经审核认定,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布置进校园活动。坚持限量提质。从严控制、整合精简、科学筛选,严格控制活动的总量和时长,除国家、省级层面布置开展的进校园活动外,每年经市、县两级审核认定的进校园活动总量不超过3项。坚持自主选择。学校有权拒绝开展未经审核认定的进校园活动。在遵循师生和家长意愿的前提下,自主开展相关活动。
二是建立审核认定制度
在全县范围部署开展的进校园活动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审核认定。2023年起,县级层面拟开展的进校园活动,相关单位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县教育体育局提交下一年进校园活动申报方案。县教育体育局在每年12月20日组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春期开学前公布认定本年县级进校园活动清单。未通过认定的活动不予开展。
三是开展集中清理整治
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认真梳理、大幅精简各项进校园活动。在国家层面、省级层面清理保留的进校园活动及市县审批认定的以外,未经审核认定的进校园活动一律停止组织开展。
四是建立常态整改机制
县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已审核认定的各类进校园活动的调研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各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常态化整改机制,切实提升进校园活动的实效。
▌本文来源: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