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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头条】永川这4个地方的违法建筑遭了!

2017-09-23 永川头条

近日,永川区规划局

发布关于确定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

这几位业主,请你们在本月27日前,

前往规划局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

如逾期,将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强行拆除!



公告内容

经查,位于永川区胜利路街道玉屏社区文曲广场酒窝居楼顶平台搭建彩钢棚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因本机关无法确定该违法建筑当事人,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日。请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2017年9月27日前,到本机关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未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的,将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经查,位于永川区胜利路街道萱花西路142号(华竹小区)楼顶修建的彩钢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因本机关无法确定该违法建筑当事人,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日。请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2017年9月27日前,到本机关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未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的,将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经查,位于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凤凰大道888号1栋至6栋地面、抗震连接带、平台及楼顶修建的彩钢棚、砖混房、彩钢棚房及改变外立面,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因本机关无法确定该违法建筑当事人,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日。请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2017年9月27日前,到本机关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未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的,将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经查,位于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文明大厦二期347号在地面修建围墙,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因本机关无法确定该违法建筑当事人,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日。请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2017年9月27日前,到本机关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未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的,将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85370012

联系地址:永川区汇龙大道东一路19号(永川区规划局监察执法大队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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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俐均

永川区新闻社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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