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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全面启动,农民房屋多出的部分会被拆除?可能会这样…

2017-06-20 义乌稠州论坛

最近这段时间,义乌有些朋友们可能都在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已经正式开始了。那么,如果农民的房屋的实际面积多出来了。到底会不会拆除呢?


原则上是,只要您的实际面积超出了,那是一定要按照规定拆除的。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免于拆除。


第一,在1991年之前依法取得的宅基地。1991年,国家正式颁布农村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和使用做了充分的规定。但是,在此之前就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予以确权登记,而不被拆除。


第二,依法异地建房的宅基地。在农村,往往会有这种情况,某个农民他不属于这个村,却在最初的时候依法取得了宅基地,对于这种情况,国家理应对其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不被拆除。


但是,这是一种情况,在农村,可能还会存在这种情况,那就是之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实际面积不过问,许多农民在建房的过程中,往往可能存在那种多占一点儿少占一点儿的情况。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国家到底会不会把农民的住宅给拆除呢?上边已经说明了,按照规定是要进行拆除或者不予确权的。


但是在农村,这种现象可能很普遍,农民房屋面积比实际上多一点的情况并不少见,出于灵活变通的考虑,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拆除,毕竟确权本身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但是,这种情况肯定会有一个范围,只要不超过这个范围,国家还是能够对农民予以包容和理解的,不会轻易就给你拆掉或者是不确权。



还有一种就是农民的房屋整体都是违建的,拆除起来就得把房屋整体拆掉,这样不但拆除工作很困难,而且易造成农村资源的浪费,一般情况下,会尽最大的可能不予拆除,允许农民继续居住。但是,但是,确权登记基本上不用想啦,以后涉及征地拆迁,也只能以未登记土地进行处理。


最后一种就是必须拆除的。


那就是农民的房屋大面积超出,比如好几百平的。同时,由于房屋面积超出之后给农村的整体规划,或者其他农民的房屋建设造成严重困难的,再或者严重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的,这种情况下,那就对不起,拆了吧。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不过最后话说回来,还是那个意思,国家进行土地确权,是为了尽最大的可能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不是为了把农民的房屋拆掉。对农民而言是天大的好事儿。所以在确权工作中,也希望广大朋友能够多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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