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6℃、37℃......义乌人,这笔钱别忘了领!
不知不觉
又到了出门五分钟
出汗两小时的季节
在义乌
高温暴晒、狂风骤雨是“无缝对接”的,
上午还可以是高温酷暑
下午转眼就成了狂风暴雨
不过呢
义乌还是正式进入蒸笼模式啦
听说35℃以上的高温天
能活下来的都是超人!
天热得发毒
幸好“高温费”
成为支撑我们活下去的精神力量
那么,义乌人的高温费
到底能发吗?
据说,伴随炎夏的到来,全国各地的高温津贴陆续进入发放阶段。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2017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4个月(6月至9月)的夏季高温津贴(清凉冷饮费)。
提醒:高温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
据介绍,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津贴,却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此行为侵害了职工合法利益。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可投诉。
根据规定,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如果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同时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提醒:单位用绿豆汤凉茶等代替高温津贴属违法!!!
高温津贴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
炎炎夏日
你们有高温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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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人还在看
因这生意,他攒起百亿家财!去年在义乌疯狂扩展…商业第二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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