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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医青年 2023-07-11

关于开展2023年度

上海中医药大学

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所团委(总支)、附属医院团委、研究生联合团总支、教工联合团总支: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精神理念,团结引领广大青年热爱本职工作、立足岗位建功,厚植职业文明精神,彰显新时代中医药行业青年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02

评选条件

1、集体条件:未曾获得过全国、上海市、上海市卫生健康行业“青年文明号”的校青年集体,须是具有稳定行政建制的一线青年集体(班组、科室和部门等),以岗位为基础的业务单元,志愿者团队、兴趣小组、基层团组织不能作为创建主体。

2、规模条件:集体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 人以下。

3、负责人条件: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或副号长,且为中国国籍。其中“青年文明号”号长须为集体党、政负责人,如班组长、党支部书记等。不能仅以团组织负责人身份担任号长。

4、人员结构条件:35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

5、一票否决事项:集体须在出色完成中心工作的前提下,2年内集体及其成员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①集体或其成员存在违法、违纪现象;

②集体或其成员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因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不力而受到责任追究;

③集体或其成员因工作失误或医德医风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情况属实。


03

工作流程

(一)创建

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符合创建条件的基层青年集体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提出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标准、公布创建承诺、张贴创建标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实践,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申报

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评选

评选采用互访互评的方式开展。各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由申报单位自行开展互访互评活动,并根据互访互评结果进行命名表彰。

(四)展示

评选为校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将于2023年5月在上海中医药大学集中展示。


04

申报流程

(一)申报候选名额

各学院、研究院、所团委(总支)、附属医院团委、研究生联合团总支、教工联合团总支可推荐青年文明号集体1项。

(二)申报流程

申报集体需填写《2023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2023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申报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于4月21日前提交校团委。同时,须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yytw@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05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基层团组织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标准,优中选优,保证评选质量,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开展表彰评比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联系人:曹康 

联系电话:20256466

邮 箱:sgyytw@163.com

END

源 / 校团委

排版 / 覃粤

审核 / 顾懿佳、周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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