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出事故,对方报警后他当众又灌下一瓶二锅头……
酒驾后当众猛灌一瓶二锅头,
可以对交警狡辩是刚喝的吗?
只要我喝得够快,处罚就追不上我。这方法真的可行吗?
案发过程:
2021年9月14日,家住椒江的王女士将私家车停放在汽修厂等待修理。随后,一辆五菱牌小四轮货车开进修理厂,碰撞到王女士的私家车后保险杠,撞得整个车都晃动起来。王女士一看着急了,立马上前和小货车驾驶员张某理论,要求赔偿修车费用。
张某矢口否认是自己的原因。在争论过程中,王女士发现张某讲话满嘴酒气,随即拨打了110报警。
事故后,又灌一瓶酒
张某见对方报警,徒步回家去了。十多分钟后,张某拿着一瓶牛栏山二锅头白酒踉跄返回修理厂,当着汽修厂老板和王女士等人的面,“咕咚咕咚”把剩下的大半瓶白酒一饮而尽。此时交警也已赶至现场,将一身酒气的张某带回检查。经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361mg/100ml。
为什么还带酒回事故现场喝?
补充侦查 证据确凿
根据在案的证据,修车厂老板和被害人王女士均指证事故发生时能闻到张某身上有浓重的酒气,为查明真相,承办人仔细翻看了修理厂当天的监控,并让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证据。
经查,张某平时就爱喝酒,有时一顿能喝掉一斤白酒。据其交代,案发当天凌晨,张某吃夜宵时喝掉了至少半斤白酒和两瓶啤酒,回家倒头就睡,直到当天下午两点多,他自己都感觉酒没有完全醒,喉咙都有痛感,身上也还有酒气。张某以为修理厂离家就百来米,抱着侥幸心理便把车开了过去,谁知竟会碰撞他人车辆,招来警察,更引来牢狱之灾。
在多次提审后,张某终于向检察机关承认,自己之所以在事故发生后当着众人的面喝酒,一方面是自己要破财赔别人钱心里不开心,另一方面就是想逃避酒驾处罚。法条索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3年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直击本案审判现场
2021年10月14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就本案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区法院依法判处张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检察官提醒: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又故意当场饮酒的,以血液检测的结果认定其酒精含量。也就是说对这类耍小聪明的,要严惩。
查酒驾时当众喝酒,并不影响司法机关对违法当事人酒驾结果的认定。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是“不看时间看含量”,酒精代谢能力因人而异,喝了隔夜酒后务必等酒完全醒后再开车上路。切勿再次故意饮酒岂图掩盖醉驾事实,加重自己的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人员始终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黄岩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