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警示教育大会
6月28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持续锤炼清廉务实的机关过硬作风,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以更高站位、更严作风、更实成效,为浙江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主持会议并传达最高检、省委相关通报。
林贻影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是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我们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期,中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要求。今天的大会,既是一次传达会,也是一次学习会,目的是更进一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林贻影强调,要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入开展以案促学、扎实推动以案促改促治。要更加深刻把准形势,深刻认识到检察干警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牢牢把握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对标浙江检察高质量发展对纪律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决保持政治清醒。要更加抓实纪律学习,结合突出问题学,把好关键节点学,务求实效学,坚决做到刻印在心。要更加注重学习内化,铭记、严守、敬畏党纪,坚决做到见效于行。要更加突出成果转化,坚决做到以学促用。要更加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政治监督、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和日常监督,坚决做到常治长效。
供稿: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处
制作:浙检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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