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给你100万,你还会选择做法官吗?

2017-02-11 法眼观察

“法眼观察” 二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

来源/法官老爹赐稿


昨天一大早,一条某知名地产公司招聘法务经理的消息刷遍法律人的朋友圈。按理说,无论什么公司,招个法务经理,都只是常规的人才流动,为何就这次的招聘信息能够刷屏呢?


原因就在发布者抓住了两个关键词,一是“法官”,要求有法官工作经验,二是“薪酬”,给定年薪50-100万。也就是告诉法官,脱离体制,你至少值50万一年,何苦在里面经年累月的领着白菜价的工资呢。直接给个将近10倍的年薪,看你心动不心动,这也是赤果果的炫耀呀,咱们开发商就是有钱,随随便便就拉几个经不住诱惑的法官下水。


法官首先也是个社会人,他得养家糊口,他得买房子,得赡养父母,得照顾孩子,孩子要上学,车子要加油,份子钱及交际多少也得花点,日子不说捉襟见肘,最起码也是难得宽裕,突然天上掉下100万年薪的馅饼,如果这个馅饼是真实的,是稳定可靠的,那真是一个无法拒绝的价码,光凭热忱,光凭理想,无法解决法官面对的实际生活问题。


特别是在房价已经远超法官能够承受范围的当下,法官群体对于收入也越来越敏感。没有买房的几乎是没有可能凭一己之力找一个属于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已经买房的也好不到哪去,想改善居住环境,再买一套舒适点的大房子,也基本只是梦想。


但每次一提到给法官加薪的时候,总会有人反问道:“凭什么!你们哪一点比其他公务员高明?你们加班其他公务员也加班,你们工作重要,其他公务员的工作就不重要了?”对于此类诘问,法院往往无言以对,无论怎么回答都是错的。


尽管我们是有中国特色,但是在制度建设上有时也有必要参考一下域外的经验,某些特别好的制度甚至也是值得大天朝借鉴和学习的,比如说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


我国的香港地区,设置了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薪酬体制,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补贴除外,香港各级法官的基本月薪为11万至30万,而普通公务员的基本月薪为1万至11万,再考虑到法官的各种津贴和补贴,香港的法官待遇比普通公务员高出几个数量级,体现了对司法人员的高度重视,当然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视。


同样,在美国,2014年大法官年工资收入为24.44万美元,而首席大法官则为25.55万美元,仅次于总统奥巴马的40万美元年薪,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里,百万富翁可能有八位,而且前两位的潜在资产可能接近两千万美元。


即使不横向比较域外法官的高薪待遇,我国法官领取高薪有没有实质的理由呢?是什么原因支持法官必须拿高薪?



一、法官的入职门槛高


现在要成为一名法官,首先至少得本科学历,再通过天下第一难考的司法考试,然后再通过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公务员考试,此外,与普通公务员不同的是,即使通过了公务员考试进入了法院,也不能马上做法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养和训练,三五年的书记员历练是常见的事,另外还有员额的限制,还要通过法院内部的选拔考试。。。


这何止是百里挑一,千里挑一、万里挑一都不为过。由此可见,要成为一名法官是多么的不容易,经过这么多严格的考试和程序挑选出来的法官,享受高薪难道不应该吗?这种严格的门槛要求,必须由相应的薪酬配合,否则将无法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更无法留住优秀的法官。云南、湖南、上海相继公布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计时收费最高达到15000元一小时,相形之下,法官的工资标准实在是低得太多了,人在流失在所难免。



二、法官发挥的作用大


根据宪法确认,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官行使国家审判权,属于社会生活中一种特殊的职业,处理诉诸法院的各类法律纠纷,既包括杀人越货的暴力犯罪,也包括毒品、卖淫的非暴力犯罪,还有常见的离婚纠纷、继承纠纷、保险纠纷、商业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甚至是与左邻右舍的相邻权纠纷等等,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每一个案件,哪怕是再小再简单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正因为有了法官这一居中裁判的角色,诉诸法院的诸多案件才能得以顺利审结,社会生活中的各类纠纷才能得以化解。法官通过法律的适用,定纷止争,伸张正义,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为民众的安居乐业、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法官承担的责任大


相比普通公务员,法官掌握了更大的权力,甚至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同时,法官也承担着比普通公务员更重大的责任,法官对审理的每一个案件终身负责,实施终身责任制,出了错漏终身追究责任。对罪犯的追诉都有时效的限制,但对法官的责任追究却没有时限。法官掌握如此重大的权力,同时承担如此严格的责任,享受高薪也是与权力、责任相匹配的。


此外,法官也是一个相当危险的职业,去年3月,北京青年法官马彩霞被当事人枪杀,今年春节前,广西退休法官傅明生被多年前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残忍杀害。法官绝不向邪恶低头,但应该有制度保障法官不低头的傲气。



四、法官的工作量大


坦率的讲,法官在整个公务员队伍中的工作量是最大的,老爹参加过一次人大代表分组讨论会议,当代表们看到法官人均年办案数据时,都瞠目结舌,不敢相信一个法官居然要承担如此大的工作量,完全超出一般人的想象。法官是在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来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


一杯茶、一张报纸过一天的事例不会在法官身上发生,案件到了法院,各个阶段都有时间节点的限制,开庭、合议、上审委会,直至宣判,都安排了精确的时间节点,法官自己掌握的时间并不多,每天都围绕案件疲于奔命,否则面对的就是超期、超审限,届时,将有更多的麻烦找上门来。



五、高薪制是司法廉洁的重要保障



怎样才能保证司法廉洁呢?贺卫方教授在1998年对此问题有过生动的阐释:较低的层面上,使法官无所畏惧,即不需要为房子、车子、孩子等生活事务操心,无需为此屈从权势、利益;较高的层面上,让法官向往司法尊荣,即营造法官崇高的社会地位,自己敬重自己的职业身份,发自内心的排斥不公行为。1998年的贺卫方观点新颖独到,儒雅幽默,风度翩翩,不死磕不公知,完全的学者典范,当然,现在的贺教授也别有一番风味。。。


虽然说高薪不一定养廉,但提高法官的待遇水平最起码可以让法官过上更有尊严和体面的生活,同时也增强了法官抵御外部诱惑的能力。要实现审判公正和审判廉洁,完善审判制度本身十分重要的,但审判制度之外的法官处遇制度也意义非凡。


总之,保持相对较高的薪酬标准,既与法官承担的繁重工作和生杀予夺的责任相匹配,也有利于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加强廉洁自律,更好的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不会被随便扔出的一个不知真伪的招聘信息激动的刷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