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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律师出庭期间去世,曾是四级法官......

2017-06-03 法眼观察

“法眼观察” 二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

来源/法律讲坛(Q57641064)


昨日,江苏润淮律师事务所发出讣告,律所主任胡铁民律师,于2017年6月2日下午,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履职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于2017年6月2日晚7时左右离世,享年39岁。据了解,胡铁民律师曾在江苏泗阳法院工作多年。



25天前,2017年5月8日上午09时55分,武汉律师倪宏在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开庭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4时辞世。胡铁民5月8日晚,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分享文章《【哀悼】又一位律师在人生最璀璨时陨落!今天,我们为倪宏刷屏》,并写了这样一段文字:


“做法官时感觉法官最辛苦,一手托两家,哪头都不能得罪。后来做了律师,发现律师更难,辛苦劳累,上班下班没有界限,随时出于备战状态,对委托人来说,召之即来,来则能战,战则需胜。”



6月1日,也就是出事的前一天晚上11:02,胡铁民还更新了自己的微博。



噩耗传来,一片悲痛。近年来,律师成为“高危行业”,不断有律师英年早逝,这已是最近逝世的第11位律师。


5月22日凌晨,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方国伟,在吉林长春一家宾馆中死亡,死亡原因初步判断为突发疾病导致呼吸循环系统停止,死前原打算办完案就做手术。


5月19日,年仅43岁的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湘萍因病医治无效逝世。


5月8日,湖北的倪宏律师在江阴法院开庭时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4月18日,刘荣生律师在辽宁本溪办理案件途中不幸去世。


3月29日、4月6日、4月7日,中山市三位青年才俊温律师、易律师和刘律师相继在睡梦中一觉不醒。


律师,有时是在出卖自己的生命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因此,愿各位对您的律师朋友以尊重与温情;


愿各位律师同行,律师之路上,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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