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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派驻进法院了!这是哪个检察院?真不简单

2017-07-05 法眼观察

“法眼观察” 三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东营市检察院


6月26日,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与区法院举行派驻法院检察室揭牌仪式,东营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宋学民、东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牛金臣、垦利区委政法委书记高加夫、区法院院长焦伟、区检察院检察长田开封共同为检察室揭牌并出席座谈会。


此次派驻法院检察室的设立是东营市法检两院共同磋商打造的亮点工作,法检两院在强化基层法律监督、完善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建设、促进监督配合上达成了一致意见,采用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首次选定在东营市垦利区法院设立派驻检察室。检察室的设立坚持法律监督与充分尊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相结合的原则,公诉、民行、执检等多个部门参与检察室运行,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对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以及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和工作的协调配合,监督的范围之宽、合作的力度之大在全省尚属首例。



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与垦利区法院联合会签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派驻检察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派驻检察室的软、硬件设施标准,通过检法办案数据的互联互通,通过旁听有关案件庭审活动、查阅审判卷宗、依法调查核实等形式,实现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全方位立体监督。


该意见指出,派驻检察室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初步审查核实接收或发现的案件线索,符合条件时依法移送检察院相关部门。检察院公诉、民行、执检等部门指派专人轮流到岗办公。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案件研讨、联合宣传等形式切实增进法检监督协作的共识与融合, 做到“便民服务”与“诉讼监督”的无缝对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派驻法院检察室的设立迈出了全市诉讼监督创新工作的第一步,是打造新型检审关系的有益探索,对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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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观察

ID:fygc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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