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后,么宁回应当年“李庄案”:只须心如故
来源/么宁的法律平台 作者/么宁
百度百科资料:
幺宁,女,197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检察官,正处级。曾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人物履历
1996年至2000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2年至2005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公费定向读硕,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5年获第三届“重庆市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2006年获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
2008年,重庆人大任命幺宁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2009年,一边读博士,一边参与众多打黑办案,在李庄案中以“嫖娼论“闻名全国。
2010年,被重庆市委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人民卫士”称号。
2011年,升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一处处长。
2012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2012年3月23日,被免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2012年3月23日,被任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辞职
2017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相关人士证实,重庆女检察官幺宁确已经辞职。至于幺宁辞职的具体时间,具体去向,并未透露。
主要事迹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幺宁在重庆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她带领全处办理涉黑案件9件共305人,占全市“打黑除恶”案件总数近一半。成功主办谢才萍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庄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文强等人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人民卫士”称号。2011年升任公诉一处处长。2012年3月23号被任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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