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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案,律所这么蹭热点营销,吃相有点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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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观察” 三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

来源/法眼观察                             

                                                                         

9月1日,昆山警方通报了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的结果,确认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案从8月27日事发时起就受到了全民的关注,几天来关于正当防卫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好在昆山警方认真负责,在短短四天时间内就查清了案件事实,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关注此起案件的群众都奔走相告,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

在这起案件中,无论是认真负责的警方,还是提前介入的检方,都进行了细致的工作,从通报结果来看,四天时间内警方肯定是加班加点处理案件。此外,围观群众在此起案件中也功不可没,没有民众的强烈呼声,此案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结案几乎不可能。围观能否改变中国不知道,但是民众的呼声的的确确改变了个案的进程。


如此备受关注的案件,媒体、自媒体都借机刷流量无可厚非,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舆论的组成部分,但某些律所和律师罔顾事实蹭热点营销就有点吃相太难看了。

警方通报刚出来,就有两家律师认领是于海明的辩护律师,似乎于海明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完全是自己的功劳,这就真是有点说不过去了。


于海明或者其家人委托律师介入了吗?


根据华商报采访报道,于海明哥哥于阳的原话是:


“因为我们也不懂法律,所以对于弟弟到底最后什么结果心里很没底。”于阳说,但他每天都关注网上信息,知道全国的媒体和网友都在关注弟弟的事。连日来,不断有律师联系他,想为弟弟免费代理打官司,但他都没有同意。


于阳说,他没有接受律师的援助,一方面主要是弟媳在处理这个事情,另一方面他们以前也没有经过这种事,确实不知道该咋办。他只能每天都盯着手机看,想第一时间得知弟弟案件的情况,“终于盼来了这个好结果。”


想伸出援助之手的律师不少,但是人家压根就没委托,怎么就跑出来两家律所冒领呢?


热点案件是表现自己的好机会,但任何时候作为法律人最应该展现的还是专业素养。


据说现在有不少律师表示要代理被砍死的“龙哥”向公安机关申诉了,如果真有委托也行,这是人家的基本权利。但作为律师营销自己时还是需要注意吃相,毕竟律师这个群体很容易被人误解,群体的形象与每个律师都息息相关,只有每位律师都爱惜自己的羽毛,才能让这个群体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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