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现就在全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如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以下十类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
自公告之日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以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的方式,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为方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公安局分别开通了举报电话。对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的,纪检监察和政法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群众举报线索凡查证属实的,将根据线索发挥的作用给予最高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政法机关正告一切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立即悬崖勒马,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全县举报电话:
县委政法委举报电话:0464-8531155
县纪委举报电话:0464-8521000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464-110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举报电话:0464-8521203
勃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2月9日
勃利明日天气:
2月12日(周一) 阵雪转多云 -16~-22℃ 西风3-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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