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更好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9月13日,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在小五站镇、南岳社区、县公安局门前,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等形式,紧紧围绕“惩治诬告陷害,净化政治生态”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现场为群众解答什么是诬告陷害,诬告陷害行为的危害性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引导居民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表达合理诉求,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诬告陷害行为危害的认识和相关法律条款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小五站村民蒋云成说:“通过县纪委监委、公安局下乡宣传,使我了解了诬告陷害是犯法的,没有确凿的证据下,绝对不允许瞎告、乱告。”
南岳社区居民孔爽说:“通过参加此次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举办的惩治诬告陷害的活动,让我知道了诬告陷害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会将今天学习的知识与家里人一起分享,依法合理合规的进行维权。”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诬告陷害等歪风邪气的政治意识,为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实保障。
县纪委副书记杨玉石告诉记者,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全县严厉打击处理一批涉嫌诬告陷害的违法犯罪人员,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积极稳妥给以澄清正名,及时传递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我们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赵汝军告诉记者,全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县公安局联合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办案协作,破获诬告陷害刑事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目前勃利县人民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分别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和1年8个月。在下步工作中,公安局将继续加大与纪委监委等部门合作力度,对诬告陷害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促进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往期推荐
●【会议动态】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勃利县中医医院进点会议召开
●【解放思想大家谈】勃利镇举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菜单式”宣讲报告会
●【创建文明城】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 擦亮市容环境
●【部门动态】勃利县“勃宏”红松籽入选2023年第二批特质农品名录
喜欢本篇内容请给我们点个“在看”
关注幸福勃利了解更多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