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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支付结算账户新规知多少

小海 南海农商银行 2020-02-25


    背  景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16]30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账户使用做出了进一步规范。

 

《通知》规定,为了保障客户的信息和资金安全,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将进行分类管理,同一个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已开立I类户的,再开新账户时,应当开立II类户或III类户。




什么是Ⅰ类账户?


Ⅰ类账户是全功能账户,可以办理存取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用于大额资金流转,其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


什么是Ⅱ类账户?


Ⅱ类账户可与Ⅰ类账户绑定使用,也可单独使用。与绑定账户资金互转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和发放贷款、贷款归还时,资金不受限制。向非绑定账户转账、各类支付(含消费、缴费等)限额为单日累计10000元,全年累计20万元。


什么是Ⅲ类账户?


Ⅲ类账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线下手机支付等小额支付的消费缴费业务,不可存取现金,其账户余额不能超过1000元。向非绑定账户转账和消费限额日累计不超过5000元,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小海TIPS


大家可以利用Ⅱ、Ⅲ类账户实现日常开销和小额高频交易的主要账户。


将Ⅱ、Ⅲ类账户绑定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上购物、预定机票、酒店等,随用随充,便捷安全。


怎么样,大家对于这项新规定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

欢迎大家在后台留言,

小海将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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