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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会昌县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攻略来了!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8000 元,且不低于 1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2000 元,且不低于 1000 元。

三、贷款期限

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22 年。学生毕业之后的前五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还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还款计划分年度偿还贷款本息,每年的11月至12月20日为还款时间。

四、贷款利率

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

 

五、借款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会昌

学籍: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

(3)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七、首次申贷流程及材料

(一)流程步骤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未通过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学生在线系统导出申请表时附有电子文档),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一同前往高考前户籍所在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5)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二)首次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1份(未预申请的同学,填写内容须正确完整,无逻辑错误且不得涂改)。

八、续贷

(一)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即可)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原件。

远程续贷

2021年,我县已经开启远程续贷,续贷学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办理续贷手续,无需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温馨提醒:

(1)需要办理就学信息、身份信息等关键信息变更的同学请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2)续贷学生均不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九、信息变更

(一)就学信息变更

就学信息变更是指由于借款学生录入错误,或因其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修改的行为。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并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升学学生:a、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b、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休学、留级、跳级学生:a、学校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原件1份;b、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身份信息变更

借款人由于录入有误、更名或变更身份证号码需要对《借款合同》进行变更。

借款学生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并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共同借款人变更

借款学生因更换共同借款人,需要对共同借款人进行变更。

账户信息变更、身份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变更要求与就学信息变更要求相同。账户信息变更时,借款人需要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账户信息变更单》,身份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变更时,借款人需要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身份信息变更单》所需材料:更换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十、还款方式

(1)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条款中的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电脑登录支付宝网页,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3)手机登录云闪付,“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上还款;

(4)会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开通POS机还款业务,暂不支持现场还款。

十一、正常还款

于11月1日—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9月20日之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进行重置。

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需自己承担利息,学生毕业之后的前五年期间(2015年以前办理的为前两年,2016年后签合同时贷款年限需为6年以上)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还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还款计划分年度偿还贷款本息,每年的11月至12月20日为还款时间。还款计划还款。

十二、提前还款

可以申请提前还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收取额外费用,如何申请提前还款请查本人《借款合同》。

十三、逾期还款

1月至10月的1日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除11月外)1日19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十四、征信知识

珍惜个人信用,从按时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您的个人信息和借款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您未按期足额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您的逾期记录将报送至个人征信系统。每逾期一个月为逾期一期。逾期记录可能会影响、限制您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

如果出现逾期,请您尽快还款。

 

 

十五、受理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

(1)远程续贷:7月12至9月30日

(2)因县教科体局办公场所原因,现场受理时间为

7月26日至9月3日(周一至周五,双休日不上班),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月亮湾新区商会大厦3楼);

9月6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双休日不上班),地点:县教科体局二楼20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化广场电信大楼旁);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797—5628639。

温馨提示:现场办理高峰期为 8月16日到9月3日,请提前合理安排好办理时间,以免影响顺利入学。




来源:会昌县教科体局  资助中心
总编:刘芳宏 、管世强     
监制:肖观运     
审核:罗志勇                   
编辑曾东林
法律顾问:文东华  13970123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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