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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立场不同,但我们都对女性境遇有着同样的关怀 | 大风吹辩论会第一期活动回顾
小力力
女力天下
2022-03-17
“大风吹”是一种新颖的辩论形式。游戏的基本规则是:首先由主持人提出辩题,参与者选择持方,然后由各个持方发表观点和论述。不同于传统的辩论比赛,它不仅可以选择“正/反方”两个持方,还可以选择“中立/其它”持方;各持方人数不限;辩论过程中允许随时转换持方。由于游戏形式自由灵活,这样的辩论能让参与者更加聚焦观点展示而不是比赛胜负,从而获得交流甚于交锋的沟通效果。近日我们举办了第一场线上大风吹辩论会,和大家一起讨论了三个非常有意思的论题,于是我们将大家的论述整理出来以飨读者。
01:刚入职就怀孕休产假的女性是否拖了女权的后腿?
正方:是的,拖了后腿,会让企业在招聘上形成男性偏好
从相对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立场来说,在现阶段,女性进入到企业的决策层后,才更有利于实现性别层面的自由和保障女性的权益。如果有女性刚入职就休产假,会让企业认为雇佣女性成本过高,在职场上处于劣势,导致企业倾向于不选择女性雇员。在男女同休产假等保障制度迟迟没有落实的现实情况下,女性应该避免让自己陷入此类劣势的处境。
反方:不是拖女权后腿的行为
1、当这个争议被人们看到,就能提高女性生育权的可见度。
孕育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社会生产力,它是在为这个社会创造未来的劳动力,但是它在现有的社会体制下却不被承认,甚至是被剥削。对于那些被动陷入这种情形的女性而言,如果现有制度和政策不能保障她们怀孕之后的合法权益的话,那么她们会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歧视和不公平,意识到结构性的性别不平等,进而有可能去维权、去发声。客观上说,这也会一定程度上推动女权的发展。
当这个情形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就能让社会意识到女性生育的社会价值,增进社会对女性生育的认同和保障,创造一个女性进入生育劳动后更有利的环境。
2、政策性歧视并不会因为女性个体的自我承诺,就网开一面。
诚然,女性可以在求职时作出不会怀孕的承诺,但这也只能是一种女性个体的自我约束,而不能用它来约束女性,这显然有悖于保障女性生育权的基本原则。企业在现有制度下,会天然地认为招聘女性会给它带来一定的风险。即便我们自我承诺,这种歧视也不会对我们网开一面,它依然会追问“你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育?”所以这不是女性个人选择的问题,这是制度性结构性的不平等,而男性不会因为婚育这样的人生选择而遭遇求职时的不公平对待。
3、生育作为社会贡献的一种形式,产生的成本冲突应当由政府和企业去协调,而不是让女性个体自行协调。
女权争取到一个政策用以保障女性的利益,本就是为女性谋求福利的。至于企业在政策实施之下利益受损,那应当是企业和政府之间去协调的问题,而不是女性个人去自行协调。生育作为社会生产的一部分,都是在作出一定的社会贡献,无论在何种情形下都应当获得保障,因此即便是有女性刚入职就怀孕休产假,也很难说这占到了政策的便宜。
中立/其他:
1、现实层面上,这种情形确实会导致企业的男性偏好;但长远来看,这个问题也是争取女权的题中之意。
从结果上说,女性刚入职就怀孕休假,确实会使女性的求职地位陷入更被动的局面,形成招聘的男性偏好,影响女性的择业自由。但刚入职就怀孕是存在一定概率的客观事实,不应作为一种例外,而是要纳入政策整体的考量。因此这个情形应当也是女权需要去考虑和争取的一部分,而不是拖女权的后腿。女权的目的是推动整个职场文化主要以能力而不是性别挂钩,更不会用婚育的理由将女性挡在门外。此外,女性怀孕一般是家庭性的共同决策,即便在结果上表现出了“拖后腿”,也不应该是女性个体去承担全部责任,这是一个结构性的问题。
2、微观层面上看有道德瑕疵,但宏观层面上需要考虑政策环境来进行评价。
排除了意外因素和非主观选择的情形,如果一个女性在所准备的情况下选择了刚入职就怀孕休假,那可以说是利用了灰色地带的投机行为,一种破坏规则的行为。但这种微观的、个体的行为未必能影响到宏观的、整体的女性权益,这需要按情形讨论。目前我们是处于一种以道德为驱动的职场环境,女性个体的投机行为是有可能给其她女性在职场中造成压力的。如果政策环境具有抗风险能力,题中所述的情形不仅不会影响职场女性的整体利益,甚至还可以作为一种再生产过程的补充。
结语
虽然站队和分析立场不同,但大家的本质和目标是相通的,对女权运动和妇女地位有很多担忧和责任感。“不能取消女性个体选择的权利,去避免一种客观情况下本来就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辩题的提出就是基于这种社会现实的长期存在,如果把女性个人的选择简单地划分为“拖后腿”,而不是正视这种现实存在的可能性,这种“取消”的文化显然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大家在分析方法上也很有条理,层次清晰。宏观的视角上可以看到社会的结构性问题,认识到社会和职场对女性的普遍歧视;综观的视角上可以看到团体、企业和女性个体之间力量对比是不平等的,女性职员个体偶发的事件,并不会构成对企业的实质性打击和损伤;从微观视角上,大家又会对女性有许多关怀和共情,能够设想到女性个体会面临的许多具体情形。这三种视角的结合可以作为一种很好的分析社会现象的结构和方法。
此外,这个辩题涉及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女性个人是否应该成为女权运动问责的对象?有人回应,女性个人不应被当做“拖女权后腿”,而是女权运动的一部分;也有人提出我们在行动中不应该苛责女性,而是要关怀、保护女性……从大家提出来的论点来看,这些问题都有值得深入讨论的更多空间。
论题二:做女权倡导是否应该从家人做起?
正方:应该从家人做起
1、家人更容易理解和支持我们。
个人与家人之间的链接也是自然而然的,因此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意识变化,也会自然地与家人产生交互。由于我们自己与家人之间理解和爱更充分,家人也会更容易理解自己的想法。
2、家人对个人的干预和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不得不先对家人做倡导。
家人对个人来说,干预和影响是无处不在的。在方法上可以不一定选择直面冲突,也可以潜移默化,这样有利于减少我们作为女权主义者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遇到的来自家人的阻力,也尽可能避免我们陷入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双重心理困境。
3、对家人的倡导也是一种很好的女权实践。
我们能够在和家人交互的过程中,触及甚至解决长辈女性面临的性别问题。其次,与家人之间展开的讨论和谈话,是一个很好的对于社会现实观察的机会,本身非常适合女权主义者用来训练和总结倡导经验。
反方:不必从家人开始做起
1、考虑到诸多现实因素,和家人表露女权立场,会产生激烈冲突,不利于长期坚持。
因为和家人之间往往存在代际上的思想差异,从家人开始做女权倡导是比较难的,甚至会遭致家人传统观念的反扑,加剧对我们的抑制。一开始做起的话,认为最好还是先找到志同道合的同伴,才能达到效果的最大化,也能让我们自己能够更多地获得正反馈。而且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对于性别意识不强的其他人,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做倡导是不划算的、意义微小的。
2、家庭关系的复杂性需要被考虑,强行倡导有可能会损伤家人之间的情感链接。
家庭倡导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但未必要当做倡导的优先级去处理。家庭关系往往有着更复杂的情感纠缠和博弈,因此在家人中做倡导未必是一个积极的创造。从另一方面讲,我们在生活中是需要一些情感支持的实用性的关系的,如果在这样的关系中做倡导会形成冲突甚至创伤,那是需要谨慎的。
中立/其他:
根据功利性的结果考量:根据家庭情况的差异作出不同的策略选择,比如有些家庭经过自己的评估之后,认为做倡导非常艰难,甚至有可能会遭到传统观念的反扑,那就不必去强行倡导;又比如有的家庭成员可能是社会决策层,对社会有一定的影响力,那么还是很有必要去争取这些家庭成员的支持,和向ta们作出女权倡导。
根据家人的思想条件考量:中国式的家庭有相当一部分可能只是基于利益关系建立起来的,未必就会比其它类型的关系更亲密和信任,所以需要先试探家人的人品、信任度等思想条件。
结语
大家都意识到了处理和家人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这个重要性并非体现在我们是否成功处理好了和家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在于我们通过处理家庭关系,学会了观察和分析身边人(包括家人)的思维方式,这是一种很重要的锻炼和实验。尤其是我们可以通过这种分析了解到他们的思维方式与社会结构存在怎样的联系,帮助我们更好地去理解社会建构的变迁。而且和家人做女权的倡导,并不意味着我们说服了家人、获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才是成功的,不行的话也可以切割和远离。随着自己的经济能力的增长,话语权的权重也会不一样,这其中就有可以伸缩的空间。
也有人提到关于倡导的“性价比”,意识倡导是一件需要技术的事情,有专业的方法,可以通过学习来实现所谓“性价比”的最大化。需要注意到,情感链接、辩论和意识倡导是不一样的,理清这三者的场景区别,再结合对家庭关系理性的祛魅、去神圣感,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
论题三(超时附加题):应该公开批判某人私下的厌女言论吗?
正方:应该批判
1、公开批判有助于让ta周围的女性避开潜在的伤害。
一个人的言行一般是统一的,某些人外表可能是看起来风度翩翩、光鲜亮丽的,但ta私底下的言论如果是非常厌女和恶劣的,那就有可能会相应的做出厌女的行为,尤其是用公共影响力的人物,ta们更有可能在现实中利用自己的权势去剥削女性。
2、作为一种文化的抗争,是有必要的批判。
无论是否是有公众影响力的人物,公开讨论厌女言论都有利于引导更多人关注厌女文化。对根基深厚的厌女文化来说,女权主义者对某人厌女言论的讨论也只是短暂的、微小的一种打击。另一方面,以雷闯为例,拥有羞耻心和道德责任感的人本就不会实施厌女的行为,反之他们根本不会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羞愧不安和痛苦,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对厌女文化的拥护者产生同情。
反方:不应该公开批判私人言论
私下的言论很多都是带着强烈的私人情绪和当下的偏见的,没有人能保证所有言论都是正确、光明的。所以普通人的私下言论不应该被拿到公众的眼光下去审视和考验,人至少应该拥有在私人领域内的言论自由。
中立/其他:
1、网络世界下,公私的边界是模糊的,需要具体看待。
不同于个人在现实空间里发表的言论,个人在网络空间中发表的言论是会被记录和传播,这也就是说互联网模糊了私人和公共的界限,私下和公开变得复杂。以霍尊事件为例,看到这样有权力的男性他的厌女言论被曝光和批判,社会赋予他的光环剥落了,作为女权主义者还是乐见于此的。而且霍尊事件中曝光出来的群聊记录,并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私人场合,还可以看做是某个行业的一个群体,从中可以看出由于利益联结起来的集体性厌女,这是肯定具有相当的公共性的。
2、言论发表人的身份地位、影响力应该被纳入考量。
从“某人”的身份考虑,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并没有较强公共性的男性发表了厌女言论,大概率也不会遭致女性的普遍抨击。只有身为公众人物发表了厌女言论,给这个现象赋予了一定的公共性,它才有可能被广泛讨论。
回到题目,还是存在许多模糊的地带,怎么算是“厌女的言论”?“私下”有多私下?曝光某人有多大的价值?这种曝光是否能够算是女权的胜利?在什么界限上会形成网络暴力?认为这些都是需要被考虑到的。
结语
女性已经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被消音的历史,我们长期以来没有办法去叙述无论在公领域还是私领域下受到的性别压迫。我们历经艰难,来到现在这个时期,有了发声的渠道,不需要太过自我审查,而是更大地发挥我们手中的能量,去影响这个社会普遍的厌女文化。而且从实践的经验中可以看到,由于厌女的言论和行为被批判的人(比如雷闯),实际上并不具备充分的道德感和共情能力,因此所谓网暴会对此人造成情绪伤害,这种顾虑是可以打消的。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公开一些人的厌女言论,有助于提醒其身边的女性注意对此人的信任,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ta会带来的性别上的伤害。
大家普遍认为,作为公众人物的男性的厌女言论应当被审视,但问题或许在于:公众人物的边界何在?比如一个人脉很广的普通人,他可能在网络世界只是nobody,但他在一定范围内也能产生影响力,那么这是否可以当做公众人物呢?其次,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时冲动下说出、写下政治不正确的言论,如果每个人都被这样用放大镜来寻找黑点,被当成网暴的理由和借口,这样只会使我们的话语空间被一步步压缩。诚然,我们作为女权主义者是很乐见于有权力、有光环的男性,由于厌女的言论而人设崩溃的。去批判这样的言论会在公共舆论环境里起到震慑的效果,让更多的人不会公开地去表达厌女了,但这种震慑和压制也有可能会反弹,甚至反噬。比如大家过分关注公众人物的厌女言论,反而忽视了那些实质性的性别暴力事件。所以这种“吃瓜式”的女权主义批判,值得我们付出多少关注和精力?或许我们可以有更多反思。
编辑、排版:郭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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