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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门被4狗围攻 狗主人:你走路姿势太招摇

2016-02-27 李利民 寒玉有约

新闻背景:

新华网报道:20岁的小吴这几天还在家休息,2月24日下午,他闲得无聊,想出门逛街。当他刚下楼还没走到街上时,就被一群狗儿围攻。小吴的家人前来找狗主任讨要说法,狗主任竟然说是因为小吴“走路姿势太招摇”,这才引起了狗儿们的厌恶。

大学生小吴住在沙坪坝区光荣坡的一个小区里,由于寒假期间闲的无事,小吴想出门逛逛。当天下午3点,小吴穿好衣服下楼。走到楼下时,就被4条狗儿围住了。

“这些狗儿都是邻居家养的,有的狗儿可能认识我,对我摇尾巴,可有的狗儿却对着我汪汪直叫。”小吴当时也有些害怕,这4条狗狗有大有小。被围了几秒后,小吴觉得应该没有危险,于是继续前进,可此时狗儿们像是听到了号令一样,围上来就对小吴进行撕咬。

小吴东躲西逃,用手左右挡住,虽然逃出了狗狗的“重围”,但裤子也被撕破,左腿受了伤。

这下街也没法逛了,小吴赶紧打电话给母亲,把自己受伤的事儿给家里人说。家人们下楼找狗主人周先生。可谁料到,周先生的家人却说:“我家的狗儿从不乱咬人,肯定是你娃儿走路姿势不对!”这下,小吴的家人更加气愤了,眼见狗主人不管此事,他们只好拨打110报警。

沙坪坝公安分局110快处民警赶到后,把狗主人周先生叫了出来,严厉对其进行了批评。最后,周先生向小吴母子道歉,并愿意承担小吴的医疗费用。

原文链接: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83/08/49/4_1.html



近年来,随着城市里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因不文明养狗、违规养狗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如狗伤人、狗扰民、邻里纠纷等“狗患”也越来越严重。生的恶狗伤人事件,背后折射出狗主人的德和城市监管部门的失


一、爱狗人士振振有词

狗是人类的朋友,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们机智勇敢、忠实可靠而且善解人意。普通市民养狗主要有三大类型。一是宠物狗宠物狗多为名贵品种,主人豢养精心。二是家狗以杂交狗类为主,主人一般不会带狗外出。是食用狗食用为目的养狗的人,不求犬种贵贱,对狗不加管束放任自流。由于主人管理松懈,满街乱跑的大多是这种狗。另外还有一些因“闯了祸”或其它原因被主人抛弃流落街头的野狗。

农村养狗多半为防盗,城里养狗多是出于情感需要。心理学专家指出,养狗市民主要有7种心理需要:一是从狗身上获得安全感和信任感的需要;二是陪伴的需要,尤其是那些老人、独处的人、专职家庭主妇等;三是娱乐的需要,认为狗很有趣;四是获得成就感和价值感的需要,看着狗一天天长大,感到付出很有意义;五是施虐的心理需要,主要通过骂、吼等方式泄愤,释放在工作、交往中产生的内心挫折、愤怒、抱怨;六是人际交往的需要,养狗的人多了就形成一种社会文化,成为与外界沟通的手段之一;七是商业动机,有些人养狗是为了赚钱。

广西玉林有个狗肉节,经常引发爱狗人士前去抗议,呼吁人们爱护动物,不吃狗肉,还有的到公路上阻止贩卖狗肉、到菜市场阻止杀狗、到饭店与喜食狗肉的人对骂、到网上乱发诅咒贴子,有的甚至跑去砸店,极尽煽情之能事,仿佛这个世界是一个专为狗狗准备的世界。咱就不明白了,既然这些人那么爱狗,咋不把这些狗都关到他们家里去让他们当祖宗供着呢?


二、狗患已成城市之忧

城市养狗极易引发社会问题:半夜狂吠,惊扰四邻;随地便溺,污染环境;践踏草坪,破坏绿化;恶犬伤人,威胁安全……

狗狗天性好动,需要每天出门。公园、人行道、绿地成为市民遛狗的热门地点,也是受到狗粪危害的重灾区。不少市民感叹,看到路边臭哄哄的狗屎,令人大煞风景。散步时一不小心踩到狗粪,你可别以为自己真的走上狗屎运了。狗狗们喜欢随地排便,这一点令环卫工人头痛不已。由于狗狗们没有规范的行进路线,打扫起来特别费劲。宠物身上有虱、蚤、螨等寄生虫,能传播到人体。宠物密度太大,会影响空气的清洁度,宠物的疾病会通过空气传染给人类。

者在散步时看到,傍晚时分是遛狗高峰期,而有的遛狗者不使用牵引链,任宠物狗乱跑、乱叫,肆无忌惮,让人避之不及,心惊肉跳。有的甚至带着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出来散步,不时造成伤人悲剧。笔者也分不清,这到底是狗仗人势还是人仗狗势。网络上搜索一下,恶犬伤人的报道真是太多太多,2016年1 月10日4 名女生紫蓬山风景区游玩,却在途中遭到3 条恶狗撕咬,4 人不同程度受伤。事发后,狗主人突然失踪,不愿承担责任2014年10月29日早上,安徽省固镇县仲兴乡刘圩村两名五年级的小学生上学路上,遭到三条恶犬袭击,一名小学生不幸身亡。

更令人担忧的是,大量未办理养犬登记的狗游离于监管之外,大多数犬只的狂犬病免疫状况、犬只归属情况并未立档建卡。还有些狗饲养期间没有注射狂犬疫苗,伤人后极易感染狂犬病毒。一旦发生犬只伤人、犬只遗弃现象,无法找到责任人,导致受害者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治理狗患需要合力

城市“狗患”之所以久治难愈,不仅仅表现在养狗公德意识和责任心缺失更表现在管理部门监管、惩处上的失。因此,治理城市“狗患”、杜绝恶狗伤人,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除了教育引导养狗市民增强公德意识依法养狗、文明养狗外,更重要的是有关职能部门不能缺位,必须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法约束养狗行为。笔者认为,可通过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等多种途径来治理狗患。

“疏”就是要加强教育疏导。虽然养狗是个人私事,别人无权干涉,但它折射出养狗者的个人修养、公共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养狗破坏环境卫生、传播疾病、践踏草坪、危害安全等对城市管理带来的害处,尽量引导人们在城区少养狗、不养狗。对通过教育转化不再饲养的犬只,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捕杀。

“堵”就是要加强公共管理。

一是对城市养狗要实行“身份登记”制度。城市每一只犬只都应该有其“户口”,可对其建立电子档案,在狗狗脖子上悬挂铭牌,将狗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铭刻上去,以方便在狗狗伤人后寻找肇事者。犬只注册可只收工本费,不收管理费。对没有登记注册的犬只,可视为流浪狗,组织专业人员予以捕杀。

二是要推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为防止传染疾病,对所有注册犬只实行强制免疫,免疫费用由饲养者负责。免疫证书一并悬挂在狗狗脖子上。发现狗狗未注射狂犬病等传染病疫苗的,可由城市综合执法人员给予罚款50-200元每次。

三是狗狗肇事,主人负责。饲养人就狗的监护人,监护人要对自己饲养的爱犬的行为负全部责任。狗狗外出时,其主人必须戴上颈套,并牵在手上,以防惊吓伤人。狗狗大便时,狗主人应及时清扫,发现一次没有及时清扫的,可由城市综合执法局、环卫处、居委会等给予罚款50-200元每次。狗狗制造噪音扰民的,可由城市综合执法局、基层民警等给予治安罚款50-200元每次。狗狗伤人的,由其主人负全部责任。“不得伤人”和“宠物主人不得对所养宠物失控”是饲养宠物的最基本规则,宠物狗如果失控伤人,养狗者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伤者的赔偿,警方和市政部门执法的费用等,情况严重者还需要担负刑事责任。

四是鼓励公民举报。对遗弃或跑丢的动物肇事伤人的,应予明确规定对举报、检举或提供线索确认动物主人的人给予奖励,以此促使饲养人增强责任心。

五是立法给公民捕杀烈性宠物的免责权。发现烈性宠物,且烈性宠物身边没有主人控制或者主人无法控制时,鼓励公民积极猎杀相关宠物,并由城市综合执法局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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