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河南漯河律师崔明晓||换房过程中户口问题怎么解决?

2016-12-02 漯河律师崔明晓

河南漯河律师崔明晓,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咨询热线:189 3955 3355

换房过程中,随着房屋产权的变更,户口面临迁移问题。在户口迁出旧房、迁入新房的过程中会涉及哪些房产知识呢?

1

换房过程中怎么解决自己的户口迁移问题?


1卖旧房户口迁出(新房未到迁户时间)


与买家协议迁户时间延后,签订户口迁出承诺书或支付迁户保证金。(常用方法)


可以将户口暂时挂靠到人才市场(这样做会使常住户口变为集体户口,购房、入学、医疗等方面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也可以选择在亲戚朋友的房产上挂靠户口。


2买房户口迁入


提前核定原业主户口挂靠情况——迁户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房屋所在区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如证件齐全当场办理(无论原业主迁户与否)。


温馨提示:


核定原业主户口挂靠情况时,留意是否存在亲戚朋友挂靠户口情况及学位是否被占用。

2

贷款买房可以迁户口吗?


贷款买房是否要迁户口,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首套房,买房迁户口没问题,也可以选择不迁户口的,因为户口所在地不影响买房贷款。


若不进行户口迁移的购房贷款,只需向银行提供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双方收入证明等;若办理买房迁户口,必须出示房产证原件,并留复印件。这种情况下迁户口,应属购房入户。(其它的所需资料及规定需要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所进行咨询)

3

买房,原户主不肯迁出户口怎么解决?


由二手房的“户口”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大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过户后,卖方或其家庭成员不配合迁出户口,买方无法迁入户口;


(2)房屋户口被前任业主或其他人员占用,甚至主张房屋使用权,买方无法迁入户口;


(3)“学区房”卖方户口迁出不及时,导致买方不符合入学条件,错过入学时间。


一旦出现以上的情况,购房人以“户口”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 购房人以卖方未迁出户口或逾期迁出户口为由起诉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要求卖方赔偿一定数额违约金、解除双方买卖合同等;


  • 购房人如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将户口迁出。前者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处范围,法院可依法做出处理;后者则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因户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出事项涉及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对此类诉讼法院不能调处。

4

二手房户口若未迁出,买家可以强制其迁出吗?


根据户口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表示,一所房屋只能允许一户人落户,如果原房主没有将户口迁走,那么新房住的户口就不能迁入,这对于房屋的购买者来说,将会产生很多的不便。然而,原产权人出售房屋后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处理起来也是相当困难的。


目前,江苏省实施的新规是可以要强制迁户的,但是,大部分省市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移户口,相关部门也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如果发生卖家不迁移户口的问题,公安人员和居委会干部可以对卖家做思想工作,但无权强制要求其将户口迁移出去。如果买家就此事将卖家告上法院,法院对户口问题一般采取的是既不受理也不判决的态度,所以买家很难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5

如何防止二手房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出现?


(1)核查户籍状况。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在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买家要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这样既可以核实卖家是否真的已经将户口迁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的情况出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想要防止卖家不迁移户口,在合同上下工夫是很必要的,买家应该要求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户口迁移的相关事宜,并约定违约责任,以此敦促卖家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个卖家迁移户口的时间,比如,“如果到了规定的时间卖家还没迁走户口,那么卖家就要赔偿违约金,直到迁走为止”。而且,买家可以通过约定较高数额的违约金,以此来约束卖家的行为。


(3)户口无法迁出可以解约。有的买家买下房子就是为了能够将户口迁入,这样一来,如果卖家不迁移户口就会给买家带来很大的影响,这时买家就可以选择解约。买家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等类似条款,以此来避免出现户口迁移问题。


责编:Ann

来源:遇事找法(找法网官方订阅号)

腾瑞小编提醒:本文信息来源于网络,文章版权仍归作者所有。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如侵犯您的权益,请友好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无意之错,请海涵。

河南漯河律师崔明晓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诸格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百业联盟漯河分会法律研究会会长,承办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000多件!担任漯河、郑州十多家单位法律顾问。以德为本、以法为天、诚信务实、追求卓越!


咨询电话:189 3955 3355


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账号

点击查看历史消息查看更多精彩法律文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