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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放火罪对张洪提起公诉
5月15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放火罪对张洪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31日下午,维修工张洪在杭州市萧山区某小区蔡某家中维修抽水马桶,心生歹念,手持墙纸刀向蔡某索要钱财,将其勒晕,劫得苹果手机一部、首饰一批、现金550元等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期间,蔡某欲挣扎起身,张洪又使用勒颈、击打头部等方式将蔡某杀害。为湮灭罪证,张洪在屋内纵火后逃离现场。
2018年1月4日,张洪在安徽省临泉县一网吧被公安民警抓获。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后为湮灭罪证而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抢劫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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