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举报公益诉讼线索,请找检察院!
杭州市检察院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
揭牌仪式
时间
6月29日上午
地点
杭州市检察院
受邀人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陈擎苍
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协领导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
9:00
叶玉秋副检察长宣布揭牌仪式开始
9:05
陈擎苍书记和郭志平副检察长共同为举报中心揭牌
9:15
受邀人员参观检察服务中心
9:30
全体干警参加省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立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杭州地区14个基层院揭牌仪式现场
此次活动由浙江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原职务犯罪举报中心统一更名,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设立12309举报电话,统一受理公益损害举报和诉讼违法控告的线索。当天,我市基层院同时举行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揭牌仪式。
根据《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规则(试行)》,举报中心依法受理属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公益损害事项的举报以及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诉讼违法行为的控告。主要有七类事项:
1、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2、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3、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4、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5、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6、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7、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
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信函、走访、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网络服务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控告。一般应当提交书面材料,载明举报和控告事项、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明公益损害或诉讼违法行为及后果等相关线索或证据。
对于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人民检察院将及时答复。
编辑│何驭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