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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出击——给疫苗安全再加上这道锁!

杭州检察 20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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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基层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执法监督活动。



近期,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舆论持续发酵,社会影响恶劣。“问题疫苗”事件折射出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保护方面的缺失,李克强总理对此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针对杭州市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问题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通知要求


一. 高度重视

疫苗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儿童在什么时段接种何种疫苗、基础疫苗何时接种、加强疫苗何时接种,都有着严格行业规定,一旦错过接种时间或者接种无效疫苗,将造成儿童健康隐患,直接影响儿童身体健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引发的舆情关注,也充分反映出这一问题。

为此,全体未检干警要站在讲政治、服务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的重要性,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

二. 积极作为

针对此次疫苗事件,立即开展一次涉未成年人疫苗问题执法监督及调研活动,积极与当地药监、卫生防疫部门对接,重点针对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问题,深入各疫苗接种点等部位认真监督调研本地区疫苗的来源、管理、使用、造成事故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建议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未成年人疫苗使用安全。

监督中发现在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的违法犯罪以及监管失职、渎职等情况,及时要求相关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监察委员会办理,必要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发现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存在问题,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要根据省院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探索开展支持起诉等工作。


编辑 | 陈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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