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公安局里多了个检察官办公室!
8月31日,拱墅、萧山区检察院驻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至此,全市实现在基层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全覆盖。
主
要
职
能
★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引导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开展侦查,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调取和审查判断证据,防止冤假错案。
★跟踪了解批准逮捕、证据不足不捕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后续侦查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补充完善证据,防止怠于侦查、退而不补。
★关注已立案件的侦查进展,防止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
杭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14个基层检察院共设立检察官办公室25个,主要设在当地公安机关法制大队或派出所。
截至8月底,共依法立案监督53件78人,监督撤案7件13人,纠正漏捕4件4人,发出书面纠违或者瑕疵通报96件次。
2018.3.23 上城
2017.2.27 下城
2018.8.13 江干
2017.2.27 拱墅
2018.8.27 西湖
2018.7.27 滨江
2018.8.22 萧山
2018. 8.28 余杭
2018.8.30 富阳
2018.8.20 临安
2018. 5.17 桐庐
2018.6.12 淳安
2018.5.25 建德
2018.8.30 开发区
2018年7月,浙江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在刑事侦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沟通协商,市、县检察机关可在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视情开展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执法活动监督、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在开展重大专项行动前或重大案件办理中,双方要共同商定执法办案尺度,明确打击重点、证据收集规范等问题,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编辑 | 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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