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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未成年少女被逼拍下裸照后被迫卖淫,女检察长这样办案……

杭+新闻 杭州检察 2021-04-28


一阵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

这是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的办公室,电话是公安机关的民警打过来的。原来,江干区公安分局正在查办一起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六人以帮忙找工作为由,组织、强迫3名未成年人至苏州、石家庄、温州、杭州等地卖淫70余次,非法所得30余万。

是值江干区检察院检察长江波均在未成年人检察部办案,事关3名未成年人,得到消息后,她决定亲自承办这起案件。工作雷厉风行的她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案件,迅速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又结合几十年的办案经验,对案件的重点查办方向予以指导,此时公安机关尚未制作这起案件的第一份笔录。

“你妈妈身体怎么样了?”


在批捕阶段,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承认了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犯罪事实,但讯问一旦涉及到“强迫”二字,他似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忽然警觉起来,时而情绪激动,时而闪烁其词,讯问进入到瓶颈期。


关键时刻,江波均检察长回想起公安笔录中陈某曾交代,其犯罪所得款项多用于为母亲治病,于是决定先换个话题。

“你妈妈身体怎么样了?”


低着头沉默许久的陈某听到这句话终于抬起了头,由此打开了话匣子。江波均检察长肯定了陈某的孝心,并以此为突破口,不急不躁,循序渐进,从“有没有拍裸照?”“裸照用来做什么?”等问题旁敲侧击,历时4小时使得陈某打开心防,交代了他利用裸照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犯罪事实。
“这个‘小哥’一定要查!”


在翻阅笔录和讯问的过程中,江波均检察长注意到多名犯罪嫌疑人口中都提到了一位神秘人物——“小哥”。与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一直辗转多地分工合伙犯罪不同,这位“小哥”与陈某等人只有过短暂的接触。但出于多年的办案直觉和对案情的研判推断,江波均检察长将侦查方向指向了“小哥”,认为他有很大可能涉嫌犯罪。
“这个‘小哥’一定要查!”
在江波均检察长的带领下,技术部门的同志对本案全部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开展了电子数据等客观性证据的调取和审查,共整理出163万余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记录等,并逐一进行审查核对。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天的努力,终于获取了“小哥”犯罪的关键性证据,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哥”汤某某最终被成功追诉。

“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


8月9日是这起案子开庭的日子。为了确保庭审有序进行,在庭审前,江波均检察长做了大量准备,制作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和公诉意见书,一方面细致地捋顺案情、准备预案,另一方面与律师积极沟通交换意见。在充分的庭前准备基础上,庭审过程中,通过详细的讯问和全面的举证有力指控了犯罪。

与此同时,江波均检察长将法庭教育感化贯穿庭审始终,指出了被告人的所作所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人生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伤害。
“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在庭审的最后环节,本案主犯陈某当庭认罪、悔罪,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
“祝你生日快乐!”


办理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江波均检察长一直强调要办案力度与办案温度并重,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要关心关爱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积极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工作,促进未成年人被害人身心健康发展。

在对其中一名被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时,细心的江波均检察长通过相关证件发现当天是女孩生日,特地为她购买了生日蛋糕,送上了生日的惊喜。
“姑娘,祝你生日快乐!”
江波均检察长以真情感化、以温情关怀,化解了被害女孩内心的矛盾与恐惧,促使她打开心结,重拾希望。


9月27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七名被告人公开宣判,根据犯罪情节,本案被告人被判处三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对主犯陈某以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对汤某某以组织卖淫罪和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通讯员 竺黎燕  记者 黄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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