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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你好帅!”

临安检察 杭州检察 2019-03-29

“我想对三名被告人说,你们是否也曾因为小贩短斤缺两而心生不快?你们是否也曾因为有人插队走后门而愤愤不平?你们也一定曾因为屡禁不绝的诈骗电话而火冒三丈。为什么?因为我们天然地不忿那些被欺骗与不公平,但如果实施这些行为的是自己呢?哪怕我们欺骗的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哪怕我们造成的不公影响许许多多人,我们都很容易找到理由和借口为自己开脱,你们也许会说社会上这种现象很多,甚至会觉得这次只是你们倒霉。可是,为什么不能跟自己说一句:至少我不要,至少我不做这种事情,至少我不成为这样的人!如果人人如此,诚信和公平何愁不能实现?


我还想对在座的大学生,尤其是法科生说,自由与诚信、公平与正义这些美好的词汇永远是法律所应该追求的最高价值,永远是我们学法用法之人的精神图腾。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类犯罪入刑,不仅是惩罚犯罪之需要,更是价值观的指引。对法律的尊崇,对良知的坚持,除了至少我不要以外,更希望我们法科生,未来的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能做清流之泉源,燎原之星火……”


这是公诉人胡秋玲在发表公诉意见过程中,说的一段话。一字字、一句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燃爆了在座每位观摩庭审人员的心。


庭审结束后,浙江农林大学的一名女生跑到公诉人胡秋玲面前,满脸崇拜地说“姐姐,你好帅哦!”


“校园里的公诉人”来了!


10月15日下午,全区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在浙江农林大学开庭审理,能够容纳近百人的法庭座无虚席,很多学生从教室搬来坐凳坐在法庭后面和过道里旁听。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与帅某某(另案处理)为使各自学员杨某某、帅某某通过公安机关组织的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理论考试,联系刘某某帮助上述学员考试作弊,其中被告人张某某收取杨某某好处费2000元。后被告人刘某某伙同被告人罗某某,预谋采用针孔摄像机和智能手表等设备组织考生作弊,并由被告人罗某某网购作弊工具。


2018年1月25日上午,被告人刘某某、罗某某在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路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车辆管理所三楼考场附近,让先行考试的考生杨某某佩戴作弊设备进场考试,候考考生帅某某等候安排。考生杨某某利用随身携带的作弊设备实时拍摄考试试题并传送至考场外,被告人罗某某在考场外用手机观看上述试题并作答,被告人刘某某再利用作弊设备将答案传送给杨某某。后杨某某被监考人员当场查获,考场外的被告人刘某某、罗某某及候考考生帅某某逃离现场。


因该案对在校大学生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临安区检察院经与区法院沟通,将庭审现场定在浙江农林大学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逐一讯问被告人和出示案件证据,向法庭揭示了三名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和作案经过。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定罪量刑发表意见后,说出了开头那段振奋人心的话语,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共同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使用信息技术手段组织考试作弊,其行为均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并对该案作当庭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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