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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妹妹借钱被拒后,她竟把自己变成了“妹妹”……
小芬
我最近遇到点困难,你条件好,看在姐姐原来帮过你的份上,借我点钱应应急吧。
说这话的是姐姐小芬(化名)。去年5月,她因盗窃罪被判处缓刑,之前的债主找上门来催债,她找到了她的亲妹妹小琴(化名)。
但小琴直接拒绝了她的借钱请求。“我之前那么帮你,现在到这一步你都不帮我一把,那我就不管了,我要是死了,也要害你。”小芬恨恨地对妹妹说。
本以为这是小芬的一时气话,不料,2017年7月底,妹妹小琴手机收到了两条扣款短信,有两笔钱转到一张工商银行储蓄卡里。然而这并不是她自己消费或者转账的,经查询,这张卡是用小琴的临时身份证办理的,但小琴自己并没有办过临时身份证。
△网络配图
接着8月初,又收到银行通知,有信用卡欠款没还。而这些卡并不是她本人办理的,也不是其本人使用的,于是小琴报了警。
原来,由于姐妹二人长得很像,小芬借钱被拒绝之后,便拿着户口本补办了一张妹妹的临时身份证,并用这张身份证办了一张工商银行的储蓄卡。
小芬用非法手段登入小琴的支付宝账号后,从小琴绑定的银行卡里转了两笔钱共1.4万元到这张工商银行卡。
接着又用妹妹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两笔网上贷款共计1.2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使用。同时她还用这个身份证办理了三张信用卡,并多次进行套现或消费,累计达到4.8万余元。
检察官的话:
小芬作为姐姐,本应和妹妹互相照顾。在本案中,她却因为妹妹没有及时借钱给她,而冒充妹妹进行盗窃和诈骗。中国人讲究情、理、法。而小芬的做法不仅伤害了亲情,更是违背了法律。也许她是因为一时急于用钱,也许她认为她的小聪明不会被发现,也许她觉得妹妹知道了也不会告发,但是无论是何原因,法律这个底线,不能触碰。